加拿大华人论坛 德国生活业主要卖房,租客如何行使买房优先权?
在加拿大
业主出售房屋时,有些情况下租客可以获得买房的优先权。这也就意味着租客有机会用便宜的价格、至少是市场均价来购置房屋。Tobias Klingelhöfer对此作出的解释。
业主要转手卖房的情况还是不少的。在民法典BGB的第577条中写明了,租客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业主的家庭成员(如兄弟姐妹,子女,侄子侄女)或家庭中的看护人员要买房的话,租客就不再具有这一优先购买权。
但是,如果租客在搬入房屋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该房未来会被出售,那租客也是没有买房优先权的。除非租客和业主有就“买房优先权”做过书面的协定。
业主不可越过租客直接卖房
业主有义务告知租客买房优先权的相关信息,也必须把卖房的情况、买卖合同的内容说明。当然这些也可以由买方来完成。
如果租客想要购买,就必须收到业主卖房的书面通知后的两个月内使用个人的购买优先权。租客和业主之间可以按照原房屋购买合同的条款来签订合同。业主可以延长两个月的这一期限,但无权缩短。
如果业主在这一期限内,不等待租客的答复,而是与其他买家签订了买卖协议,并进行了土地登记的话,租客有权要求赔偿。联邦法院(BGH)会授予租客索赔权,因为业主在租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房屋。一般情况下,BGH会作出业主必须支付赔偿的决定(BGH, Az.: VIII ZR 51/14).。
租客不买房,也可继续租房行为
租客也可以选择不买房,这对于现有的租房合约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是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将转嫁到了新的业主身上,租房合同仍可保留。一般而言,处于住房需求的考虑,业主最早能在三年以后取消租房合同,如果是在较为紧张的住房市场中,那取消期限可能为5到10年。
新闻来源:德文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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