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德国生活买房的超级猫腻
在加拿大
刚看中一个新建房,非常喜欢,建筑商说好几家都想要买,让我们在notar当面交4万欧现金,不打收条,合同中少写4万卖款,否则就卖给别家。
我很想要这个房子,想知道
如果照他说的这样他做了,除了会对以后暴利税,还会造成什么后果
我们如何能得到这个房子并且避免风险?
开发商这样做,中间有什么猫腻?
评论
开发商省税,没风险,买房的也省税,如果不自住,暴利税会比原来高,如果自住,万一房子质量很烂,赔偿金额可能有影响, 风险和利益共存
评论
合同既然少写四万,只要拿到这合同,没有买不到的风险。开发商无非是财务有点问题,着急现金,这与买家无关。对于买家,风险很简单,就是税务,暴利税小事,各种逃税是风险,眼下得有现成的四万BARGELD,当然不是从GIROKONTO里提出来,后续如果贷款银行对房价没问题的话,一般税务也不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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