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国际文传电讯社阿拉木图1月5日电,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发布消息称,自2020年12月16日起,外国银行可按照“单次申请”原则在哈设立分支机构。
哈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副署长雷瑟姆别托夫表示,根据世贸组织原则和规定,外国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金融机构的各项监管要求。按此原则,哈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参照哈本国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程序,按照“单次申请”原则,制定外国银行在哈设立分支机构的程序规定。外国银行可凭一份申请材料,获得分支机构设立和结算许可,任命或选举分支机构管理人员,获得从事银行及其他业务的经营许可。
雷表示,大型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哈市场,有助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促进银行市场竞争,对哈金融业和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吸引外国银行和外国资本进入,可提高哈金融市场吸引力并加速其发展。
根据入世承诺,自2020年12月16日起,哈将允许外国银行开设直接分支机构。外国银行在哈开设的分支机构,自获取经营许可(吸收存款和开立法人账户)之日起,将被纳入强制性存款保障体系。哈存款保险基金可为公民在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的存款提供担保。(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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