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留学移民签证十年内不得入境英国 移民局在这些问题上很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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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十年内不得入境英国!移民局在这些问题上很较真 - 《英国移民法律讲堂》服务地址:UK联系人:Yao Yan电话:078887 29208邮箱:[email protected]其他联系方式:Wechat:G1380901详情 内政部可以对以前违反移民法或在申请居留时使用欺骗手段的人实行入境禁令。禁令可以持续一年,两年,五年或十年。一般而言,除了一些小小的例外,在禁令有效期内,该人不得再进入英国。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关于重入禁令的详细规则非常复杂。请看下方详解。
再入境禁令:什么时间适用?有关大多数申请人入境禁令的规则在《移民规则》第A320和320(7B)段中。第320(7B)段说,入境或进入英国的许可将被拒绝:申请人以前曾通过以下方式违反英国的移民法(并且在最近一次违反时已年满18岁):(a)逾期;(b)违反其居留附带的条件;(c)是非法入境者;(d)在申请入境许可的申请中使用欺骗手段,进入或停留的许可,或从内政部或第三方获得支持申请所需的文件(无论成功与否);
除非申请人:(i)逾期停留─(a)90天或更短的时间内,逾期开始于2017年4月6日之前:或(b)30天或更短的时间内,逾期开始于2017年4月6日或之后无论哪种情况,都是自愿离开英国,而不是直接或间接地由内政部承担费用;(ii)十多年前在申请入境许可,准予入境或居留许可中使用欺骗手段,或为了从内政部或第三方获得文件以支持该申请所必需;(iii)超过12个月前自愿离开英国,而不是(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内政部的利益;(iv)两年多前(由内政部直接或间接承担)自愿离开英国;并且该人离开英国的日期不超过该人收到遣返责任通知之日起的6个月内,或者该人不再具有待决上诉或行政命令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评论; 以较晚者为准;(v)五年多前(由内政部直接或间接承担)自愿离开英国;(vi)十多年前被从英国驱逐出境或驱逐出境;或(vii)5年前根据2003年《刑事司法法》第22条的规定发出警告,将其留在英国或从英国驱逐出境。
第320(7B)(i)段的逾期期限,将不考虑以下内容:(a)逾期不超过28天,在此期间,在2016年11月24日之前提出了续签许可申请,以及在决定该申请和进行任何相关上诉或行政复审之前的任何逾期逗留;(b)逾期适用《移民规则》第39E款(关于在2016年11月24日或之后提出的过期申请),以及在确定该申请或进行任何相关上诉或行政复审之前的逾期停留;(c)因内政部的决定而导致的逾期滞留,随后又撤回,撤销了该决定,或者法院或法庭要求内政部重新考虑全部或部分决定,除非对该决定提出的质疑超过自决定之日起三个月。
举例说明1:张三提出了访客签证申请。关于“您曾经被拒绝签证吗?”的问题,他说“不”。实际上,两年前他被拒绝了访客签证。入境检查官将说他在申请中使用了欺骗手段,并拒绝了该申请。此外,从拒绝之日起,张三将受到十年禁令的禁令。
举例说明2:李四的学生签证有效期至2014年3月2日。她没有在签证到期之前提出申请,并且在2014年3月3日,她成为了逾期居留的人。
场景1:李四为自己买了一张机票,将于2014年3月5日返回家园。她不会受到任何入境禁令,因为她在逾期90天之内就离开了。
场景2:李四将在英国停留到2014年8月3日(超过90天),并且未提出任何新申请。2014年8月3日,她收到了遣送通知。2014年8月5日,她通过内政部支付的协助自愿回国计划返回家园。她将受到两年禁令的禁令,因为她虽然离开了,但是在接到遣返通知后六个月内离开。
场景3:李四的学生居留有效期至2014年3月3日,但2014年3月1日,她的居留到期前,她申请延长居留。被拒绝了,2014年8月3日,她“上诉权已用尽”。
2015年8月3日,在上诉权用尽六个月后,李四通过内政部支付的协助自愿回国计划返回家园。她将受到五年禁令的禁令,因为她在上诉权用尽后的六个月内以内政部支付的协助计划下离开了英国。
禁令期何时开始?该禁令将从该人离开英国之日开始,或者,如果在申请中使用欺骗手段后十年禁令,则从拒绝该申请之日算起。
什么时候再入境禁令不适用?重新入境禁令不适用于根据以下条件提出的申请:附录FM(移民规则A320)EEA法规,即申请欧洲家庭许可证根据规则320(7B)和V3.9,未成年时违反移民法的人也将不受重新入境禁令的约束。最后,某些情况下享有某些豁免。特别是,重新入境禁令不适用于以下人员:不知道他们提交的文件或先前申请的陈述是虚假的。尽管实施了重新入境禁令但仍获得签证的人。在2008年3月17日之后未经许可在英国但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自愿离开的人人口贩运的受害者。但是请记住,内政部有权在“还有其他令人不安的情况”(例如潜逃,提出轻率的申请,不遵守《宪法》规定的情况下)拒绝“以前曾以重大方式违反《规则》意图”的申请人。这是拒绝的酌处权,即内政部可以决定是否以此为由拒绝申请。
举例说明3:小王在英国逗留了两年,然后于2014年8月3日返回家乡。他自己支付机票。小王通常会受到一年的入境禁令。但是,他会根据附录FM提出申请,于2014年9月3日加入其配偶。如果他符合附录FM的所有其他要求,入境许可官可以批准他的申请。例如,如果小王在英国期间潜逃并使用国民保健服务(NHS),则根据《移民规则》第320(11)段,他的申请将被拒绝。
举例说明4:小李在英国逗留了两年,直到2008年9月3日返回家乡。她不会受到禁令的限制,因为她未经允许便于2008年3月17日在英国,但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离开了英国。
尽管有重入境禁令,仍可以获批入境许可吗?是。首先,如上所述,根据附录FM,附录EU或EEA法规进行申请的人员不会受到入境禁令的影响。此外,内政部必须考虑是否有任何人权原因,例如:第8条规定的家庭生活权任何特殊的,令人信服的情况,足以证明需要批准入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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