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美国移民CSPA儿童身份保护法案
在加拿大
2002年8月6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儿童身份保护法案》(即CSPA)。此法案对美国移民法对“儿童”的定义做了重大改动,不再机械地以“21岁以下未婚”为统一标准,从而使相当一部分按原移民法属“超龄”的儿童在申请永久居留的程序中得以保留其儿童身份。 在该法案发布之前,以儿童身份申请永久居留的个案只有在其达21岁之前获判才会被批准。一旦申请人超过21岁,其将被视为超龄并失去移民法上规定的儿童优先身份。在以往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案件的积压和延误,许多儿童在其个案处理完毕之前就达到了21岁的超龄标准,客观上造成了其申请的阻碍甚至被拒。而现在只要是适用《儿童身份保护法案》的个案,案中儿童的年龄可被冻结在一个较早的日期,这样就能在申请程序中保护其儿童身份。. 一般情况下,受益人的年龄将冻结在签证配额排到的那个月的第一天,再减去向移民局申请至申请批准的时间。具体操作分为以下三步: 1)确定在签证配额排到时该儿童的年龄; 2)从上述年龄中减去向移民局申请至申请批准的天数; 3)判断受益人是否满足以下条件:若受益人居住在海外,必须在配额排到的一年之内进入领事馆面谈作业流程;若受益人已在美国境内,则必须在配额排到的一年之内转换为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1.怎样才算是配额排到 要计算儿童年龄,首先须搞清楚配额的生效时点。如果该儿童是主申请人,应考虑其签证配额的生效时点;如果该儿童是跟随父母申请,则考虑其父母的签证配额的生效时点。 关于具体时点的确定,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处和国务院一致认为,应以国务院公布的移民签证配额排期排到的那个月的第一天为准。 然而,如果在外国人家属请愿表格被批准时签证配额已经排到,则依照儿童身份保护法案规定,以外国人家属请愿表格获批的那天为配额生效时点。 事实上还存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况,根据国务院公布的排期表,某位申请者的配额在某时已排到,该申请者立即提交了变更为永久居住身份的表格。但随后,配额排期由于某种原因又退回到过去的排期,该申请者的配额回到了待排的位置。对于这种情形,公民移民服务处将会保留该申请者提交的变更为永久居住身份的表格,并将申请者的提交日期记录在这张表格上。当申请者的配额重新排到时,公民移民服务处将以记录在表格上的这个较早的提交日期作为配额排到日,申请的儿童年龄也随之冻结在这一较早的日期。这种情形只发生在已居住在美国境内的申请者中,与居住在海外的申请者无关。 2.计算须从冻结的年龄中扣减的天数 一般来讲,须从冻结的年龄中扣减的天数是申请者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至申请获批的时间差。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处和国务院一致认为,作为抽签移民的跟随申请人的儿童,其须从冻结年龄中扣减的天数应是抽签移民的申请提交期的第一天与移民局发给主申请人中签通知书之间的时间差。. 3.判断受益人是否适用 要判断一受益人是否适用CSPA法案,须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形来讨论: 1)受益人已在美国境内居住,申请转换身份成为合法永久居民 若其提交变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表格之日离配额排到之日在一年以内,该受益人可适用CSPA法案; 2)受益人居住海外,正处在签证处理的进程中 若儿童或其父母代为提交移民签证及外国人登记表格第一部分的那一天,离配额排到之日在一年之内,该儿童适用 CSPA法案。如果该儿童是跟随申请者,美国国务院强调主申请人必须特地为跟随的儿童提交一份第一部分的申请表。 3)父母作为主申请人在美国做身份调整,子女在海外申请签证 若父母提交要求执行已批准之请愿表格等某些申请表,以开始其子女的签证申请。则提交当日离配额排到日在一年之内的话,适用CSPA法案。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即使一申请居民未成年子女移民签证的儿童不适用CSPA法案,或者应用了CSPA的条例计算之后的最终年龄超过了21岁,其原先的居民未成年子女签证申请也会自动转为居民已成年子女签证申请,原来用于居民未成年子女的签证配额也可用于转化后的已成年子女签证。作者:刘晓艳 来源:鑫豪威
·中文新闻 悉尼学生因佩戴巴勒斯坦围巾被禁止参加12年级正式课程
·中文新闻 二十年来,联邦政府一直向澳大利亚非法商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