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延期被拒在美国逾期逗留(非法停留)的后果
在加拿大
I-94过期、延期未批复,你的身份是灰色. 「在还没有拿到官方正式通知是同意延期还是不同意延期之前,是否可以一直呆在美国?」 I-94 到期之后,你的合法身份(legal status)自动结束,不管是否有 pending case。不过,只要延期尚未批复,USCIS 并不认为你现在是非法停留( unlawful presence);这个概念下面会讲。或者可以说,在移民局看来,你现在的身份既不合法、也不违法,处于灰色地带。因为你的合法身份已经结束,即使你有 pending case,理论上来说国土安全部也可以驱逐你(DHS may bring a removal proceeding against you, even if you have an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status pending) E/H/L 等工作签证,如果延期申请还在「pending」状态,Legal Status 过期之后还可以继续工作最长 240 天。请注意,如果你等到 I-94 到期之后才申请延期,那么你现在已经是 unlawful presence,你的申请也会被拒。 在 I-94 过期之前离开美国 不管申请状态如何,你都可以在 I-94 过期之前离开美国。假如你的 I-94 是到3月1日,以下3种选择都合法: 移民局2月中旬批准了你的申请,但是你因为计划变动已经离开了美国。移民局2月中旬拒绝了你的申请,你在3月1日前离开了美国。到2月底你的申请还是 pending,你不想冒风险于是在3月1日前离开了美国。 简单地说,你的申请状态并不影响你之前已经批准的合法身份。 逾期逗留的后果 如果延期被拒、但是你如期离开了美国,上面已经说过了:没有关系。反之,如果你的 I-94 过期的时候延期申请还在处理、最后被拒绝了,就会麻烦一些: 自 I-94 过期之后,你停留的每一天都是「逾期滞留」(overstay)。举例来说,你的 I-94 在3月1日到期,而 USCIS 直到5月1日才拒绝你的申请,你从3月1日起的每一天都是 overstay;从5月1日起的每一天都是「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申请被拒之后需要立刻离境。当然,国际旅行不是说走就走,就算你愿意航班也不一定有座。一般来说,收到据信以后要尽快定机票安排行程,停留最好不超过2星期。你的签证自动失效。就算你之前拿的是10年多次往返签证,也需要重新申请。你以后必须回母国申请签证,不能去第三国(如加拿大)申请,参见这篇文章解释。你再次申请签证可能无法免面签。你应该保留延期申请的收据和拒信,向签证官证明,你在I-94过期之后的大部分时间只是 overstay,并不是 unlawful presence。若你在申请被拒之后还在美国非法停留很多天,你可能还需要向签证官解释为什么。Overstay 与 Unlawful Presence 上面提到了「逾期逗留」 overstay 和「非法停留」unlawful presence 两个概念。二者的区别在于,unlawful presence 性质更严重、有明确的法律后果: 根据 INA section 212(a)(9)(B)(i),非法停留180天以上,3年内禁止入境。非法停留365天以上,10年内禁止入境(inadmissible)。然而,案件 pending 期间,即使I-94 过期也只算 overstay,不算 unlawful presence。 以上信息可参考 INA section 212(a)(9)(B)(i) 第13条,Aliens Unlawfully Present。USCIS 官网这里和这里的回复也明确说了: [...] you do not accrue "unlawful presence" for purposes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section 212(a)(9)(B)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while your extension of status application is pending if it was filed prior to the expiration of your Form I-94. 因此,只要你在 I-94 过期之前及时提交了延期申请,哪怕 I-94 过期之后你的申请被拒绝了,也不用太担心:你只是 overstay 而已,赶紧买机票回国就行了,不至于3年内 inadmissible。举例来说: 你的 I-94 在3月1日过期,你在1月1日提交了申请,希望延期到9月1日。移民局8月25日拒绝了你的申请;你收到据信之后,于9月1日离开美国。 因为你的延期申请被拒,所以你3月1日到9月1日都是 overstay;但是你的 unlawful presence 只是8月25-9月1日,远远不足180天,因此不会导致3年内 inadmissible。 已经回国了还没批复怎么算? Trump 上台之后,USCIS 处理速度明显更慢、很多案件积压,很多人提交申请后一直 pending、甚至申请人已经回国了还没有批复。举例来说,I-94于3月1日到期,原定延期到6月1日;1月1日提交申请之后,case 一直 pending,到6月1日申请人已经按计划回国了,case 还在 pending。这怎么算呢? 「逾期逗留签证失效」是因为 8 USC 1202 (g)(1): In the case of an alien who has been admitted on the basis of a nonimmigrant visa and remained in the United States beyond the period of stay authorized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such visa shall be void beginning after the conclusion of such period of stay. 只要你在 I-94 过期之前提交了 non-frivolous 的延期申请,并且在 case pending 期间离开,即 USCIS 尚未批准或拒绝,那么不管你离开之后 USCIS 是批准还是拒绝,都不会导致你的签证失效。但是,如果你的申请是 frivolous,则会导致签证失效。什么是 frivolous 呢?Merriam-Webster 解释:“having no sound basis” -- 无理取闹。 我不知道 USCIS 如何解读“frivolous”;正常、合理的延期申请应该都没有问题吧。 实际操作中,多位读者反映:申请人提前回国,USCIS 处理的时候、看到申请人已经离境,直接按实际离境日期批准了。比如说,I-94在3月1日到期,原定申请延期到9月1日,实际7月1日提前走了,USCIS 8月1日处理,看到申请人已经于7月1日离境,于是直接批准延期到7月1日、而不是9月1日。这从侧面印证:如果申请尚未批复之前离开美国,USCIS 处理的时候很可能就默认许可了。 保留 USCIS 的文件 不管是何种情形,建议申请人保留 USCIS 收据(receipt)、处理结果、以及机票等离境证明,这样不管将来是要重新面签,还是入境的时候 CBP 官员问起,你都有记录,可证明你没有 overstay、或者虽有 overstay,但是有 pending case,不属于 unlawful presence。 如果延期被拒,一定要第一时间处理,以保持身份合法,避免因此造成后期无法入境的问题。可以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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