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EB1C各类项目点评,深度风险分析!
在加拿大
因为不少人想移民美国,获得绿卡,而获得美国绿卡的难度也是相对比较高一些。这里,我们就从商业和美国法律的逻辑来看一下目前市场上的一些EB1C项目的情况,做个大概的总结,以方便大家更好的来判断。 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推广美国EB1C项目的移民公司并不多,一些项目也都各有特色,但是很多的项目其实里面也有比较大的风险,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对未来的绿卡可能会有毁灭性的风险。为了避嫌,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具体的项目名称,内容,以及项目流程,读者可以自行对号入座。如果还有其他的EB1C的情形,欢迎大家探讨。 纵览市面上的EB1C的项目,从其本质上来看,不外乎有三大类: 一,通过美国某个现成的生意,来经过包装,直接把客户变成美国现成公司的高管。 这种项目一般来说成本很低,几乎就是作假的代名词,但是因为隐藏的深,价格优惠便宜,深深吸引很多的客户,特别是客户支付的钱大部分是以美国高管工资的形式领取拿回到自己的手(除了交税不算),因此,看起来特别像正规的。其核心问题在于,这种做法的根本还是作假。移民局可能一时不会察觉。 但是,试想一下,一个人偷窃得手后会收手吗?当然不会。这个道理也是一样。项目方这么容易就赚钱,卖个人头,作为高管就赚钱,不可能只做一个名额的(一方面,公司规模大一些的,可能会同时操作几个高管移民;另外一方面,等一个完成后退出了,可以再继续下一个)。如此循环往复,项目方肯定不会停止。 这样的项目的特点是便宜,客户看上去没有任何风险,也不用操心任何项目的事情,极具吸引力,其风险在于:1.绿卡获批率极低;2.一旦未来某一天被移民局挖出了,将会面临绿卡/公民的身份取消,并面临遣返。试想,加入美国10后,都已经在美国建立了事业,立足脚了,小孩也适应了,可能上高中大学了,忽然面临这样的后果,哭都没有地方哭去。这种风险属于:前功尽弃的困境,美国的一切全部丢了,而且,还背上了欺诈的罪名。在美国的文化和生活里面,美国人最恨的就是欺诈行为了。 二,通过设立新的公司 不管是以客户的名义单独设立新的公司,还是以股份合作的方式设立新的公司(客户占大股份),其根本实质都是要设立新的公司。新的公司设立后,客户可以申请L1签证,到达美国,然后等一年以后,公司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可以申请EB1C绿卡。 目前来说,很多很多到达美国的客户均是以这种“先L1再绿卡”的套路被套在其中,人也到了美国,结果后面EB1C没法申请,吃尽苦头。而很多移民中介并不会在一开始就讲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把L1说的拍胸脯保证,后续的EB1C绿卡达标则淡化处理,反正就是先把客户搞定再说,过了1-2年,申请不下EB1C,反正也和中介关系不大了,因为已经转给项目方了。 这其中又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客户的名义建立公司后,以客户本身在中国的生意作为基础来转移生意到美国并建立美国公司的运行,当然也会在中介,律师,朋友,等各方的帮助下,客户自己也会想办法扩大在美国的生意,以达到EB1C的要求。这种方式是没有问题的,关键风险在于,很多客户在美国要建立一个新的生意(可能得到中国原来生意的支持),并达到EB1C的要求,说句实话,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美国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而且美国的文化,做事方式,法律法规和中国完全不一样,在不熟悉环境和做事方式的情况下,很多刚过来美国的中国企业家就很难建立并发展自己的生意,快速到达EB1C的要求,要么畏手畏脚不敢做事,要么大胆前冲容易触碰到美国的一些法律法规的红线。加上本身各个行业也是充分竞争的,成本利润等等的财务平衡都是比较透明的。很多企业家拿了L1过来后好多年了还是做不到EB1C的要求。总之,这条路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另外一类是项目方和客户一起合作建立公司(客户占大股),项目方代为运行公司。这样的情况看似稳妥,实质未必。这些具体的项目都是需要进行具体的商业逻辑分析和推敲。举个例子,项目方本来在美国有一定的生意,可以通过和客户合作建立公司后,把原来的生意灌装进合作公司,这个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生意规模的资源(销售量,利润,人员)是有限的,而经过国内中介一宣传后,找到了很多客户,这样,很多客户就来分享这样的一个项目资源,建立好多个这样的合作公司。 那么,问题来了,资源不够怎么办?一般来说,前面的2-3个客户可能会运气比较好,能分到资源(假设该原来的公司资源可以通过分割分拆和灌装,建立2-3个符合EB1C条件的公司),那么后面被中介接入的客户没有资源怎么办?这个就是很大的问题。 项目方如果直接把其项目扩展到新的区域,新的城市,去建立新的生意的扩张,其实这个会是很大的商业风险。这个时候,就需要考察该新建的生意能不能做起来,经过1-2年后能不能达到EB1C的规模和要求。这些都是未知数,也是最大的风险。一旦不能达标,则又陷入了“先L1-----后EB1C”结果中间脱节的大坑了。 不管以上哪种情况,凡是要建立新公司的,一定存在商业风险。特别是当国内中介把一个资源到处卖的时候,客户需求确认能得到资源,新建的公司能保证达到EB1C要求。这个是最大的挑战,也是最大的未知和风险。 三,最后一种做法,也是我们现在做的,就是直接并购一个合格的企业 这样的做法和前面的做法不同之处在于:收购企业之前就已经充分评估该企业能达到EB1C的标准,保证了收购后不再掉到达不到标准的坑。当然,这样直接收购企业避免了从新建立公司后把生意扩大到EB1C要求的商业风险。唯一的缺点是:成本比较高! 最后,想提醒大家的是,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没有任何事情是尽善尽美。基本上市场上不会存在“又便宜,又好,又各种保证,没有任何风险”的EB1C的项目。“Too good to be true”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提醒。有的风险只不过一时半会显示不出来,但是却可能大到你不能承受的地步。 最后,有任何高管移民问题,请联系: ☎️电话:669-800-0008 微信:Queena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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