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大家好,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我是有10年多次B2签证,这次从加拿大来美国时,海关限定我只能停留20天,并给我一张纸,上面写着让我下次入境时要携带,电费煤气单,电话房租单,税单。。。目的是让我证明不会在美国停留打黑工。(以前也曾经遇到过此问题,但是我记录还是很好)。其实我上次在美国停留了6个月,但最后到到期时和我丈夫结婚了(美国当地的公民)。然后回国办理一些公正,回来时被叫到小屋问了一通,不过还是给通行了。老公不想让我回去了,就地申请绿卡。我的问题是:1.这样申请绿卡是否好(因限定我的停留期并不是6个月) 2.我是就此就申请呢,还是回加拿大再回来,弄个6个月的停留期再申请 3.看有人说只要申请表一寄出去就算合法在美国了,是这样吗?(我I-94卡10月20日到期,那么我在10月19号寄出材料以后就是合法在美国了吗?那有什么凭据呢?是凭借寄信的收据呢?我以什么方式邮寄,挂号还是特快专递?)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给些意见和见解,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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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丶不好。有滥用签证嫌疑。2丶回加拿大,希望下回给你三个月以上的停留,再做移民申请。3丶不是,寄出去,得收到I-485收据才算合法。要预计二周左右的时间。 By 新纪元移民
可是我下次入境还是B2呀,不也是滥用签证了吗还有您说寄出去12周左右,才能得到收据?那么这12周就是逾期未归了。这样做是否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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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黑民这么多,黑一些时间没人抓你。。。你怕什么,就地申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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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2入境,一般至少一个月后再作移民申请,不然会被怀疑有预谋,很容易被拒,而你这次合法停留时间只有20天,应该是来不及办理,身份黑了办理会比较麻烦2 新纪元律师说的是两周左右的时间,不是十二周;所以一切预计下来,最好要拿到三个月以上的停留期,这样办起来会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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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ZOEY提醒,事多心烦,一时没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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