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情况:临时绿卡转正,周末收到蓝色信,要求补交材料。问题:移民局要submit more evidence,第一条就是“children as a result of your marriage." 要求提供孩子出生证明之类的文件。但我现在情况是怀孕3-4个月,孩子还没生出来。那我这要怎么证明呢?我考虑让医生写张纸证明我怀孕了,但是对移民官而言,也不能说明孩子是我先生的呀?那还有用吗?可是我觉着有证明我怀孕总比什么都不提强吧?请问我这样情况到底该怎么办?移民官对我们这样情况的人要求的是出什么证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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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谢回答! By lifeisnoteasy3 情况:临时绿卡转正,周末收到蓝色信,要求补交材料。问题:移民局要submit more evidence,第一条就是“children as a result of your marriage." 要求提供孩子出生证明之类的文件。但我现在情况是怀孕3-4个月,孩子还没生出来。那我这要怎么证明呢?我考虑让医生写张纸证明我怀孕了,但是对移民官而言,也不能说明孩子是我先生的呀?那还有用吗?可是我觉着有证明我怀孕总比什么都不提强吧?请问我这样情况到底该怎么办?移民官对我们这样情况的人要求的是出什么证明?谢谢!!
By JohnGDavidson 出生证明是在已经有小孩子出生的情况下才需要的。你的情况,在回复RFE的时候附上一份陈词,说明已经怀孕了,小孩子还没有出生就行了。如果能有一份医师证明就更好了。祝申请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