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非法入境的公民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将可在美国申
在加拿大
(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专稿)美国移民局近期提出了一项新政策,旨在加快在美国非法居留的特定绿卡申请人可以在不离开美国的情况下取得豁免。目前这项政策还没有生效,因此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是移民局已经绩极准备相关的配套申请办法,相信很快就能生效实施。根据这个新政策, 在美国非法居留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及子女),可以在美国申请豁免,大大减少该美国公民与其直系亲属因为申请豁免而被迫离开美国而分离的时间。通常非法入境美国的申请人为了完成移民申请过程,通常需要离开美国然后从外国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来获得绿卡。这种情况也适用于合法入境美国但是未能保持合法身份超过180天或者一年的申请人。对大部分人来说,离开美国意味着三年或十年不得入境的禁令。三年禁令适用于大部分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180天但不满一年的情况。十年禁令适用于大部分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一年以上的情况。禁令从外国人离境美国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因此合法入境美国及在美国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三年或十年禁令要求外国申请人必须先离境美国,才可以递交基于和一个美国公民家庭成员有极端困难的豁免申请,他们没有办法在美国境内提出I-601豁免申请。而这种程序往往十分冗长,并且延长了家庭成员的分离。为了弥补这种状况和促进家庭早日团聚,提案允许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子女在离境美国之前提出临时豁免的申请。尽管申请人还是需要离境美国来完成移民申请和获得移民签证,这个临时豁免可以极大地缩短申请人与美国公民家人的分离时间。根据这个提案,临时豁免仅适用于要面临三年或十年禁令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也就是说,这项提案并不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其他亲属或者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家庭成员。并且,临时豁免只适用于由于非法居留而导致不得入境的情况。如果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欺诈)导致不得入境,就不适用于临时豁免。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提案只对非法入境美国并构成非法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或未婚未满21岁的子女有效。如果这些配偶或未婚未满21岁子女是合法入境,但在美国期间失去合法身份,可以通过他们的美国公民配偶或父母完成移民申请而不用离境。因此,他们不适用临时豁免。该项提案除了程序上的改变,并没有降低豁免的申请标准,只是建议改变豁免申请提出的时间和方式,申请人仍然需要证明他们与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家人的极端困难。最后我们要再次强调一下,目前临时豁免的提案仍然没有生效,并且只有在移民局公布了在联邦注册的最终规定的有效日期之后潜在的申请人才能适用这些举措。移民局会拒绝所有要求临时豁免的申请,也会退还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费用给申请人。此外,有一些未经授权的移民法从业人员可能会误导客户,说他们正在帮您递交时豁免申请(I-601表格)。,在临时豁免的规定还没有正式确定生效下要求客户支付相关费用,请大家注意并避免这种骗局。移民局邀请大家访问官方网站相关专题(http://uscis.gov/avoidscams)来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和家人不要上当受骗。临时豁免对许多需要和家人分离等待漫长的身份调整的家庭提供了便利。但是这项提案还未生效,我们会持续更新相关政策动态,感兴趣的读者请对我们网站保持关注。有关I-601临时豁免最新消息请随时关注本网。***谢谢您阅读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其他相关新闻请查看本所网妒7d:http://www.lianglaw.com***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请先咨询自己的律师;若有具体个案问题需要咨询请与本所联络。梁勇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9300 Flair Dr., Suite 105, El Monte, CA 91731美国境内免费电话: 1-866-661-7705Tel: (626)288-7900,Fax: (626)288-7902,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email protected] (版权所有: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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