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大家好,我的情况有点复杂,希望有类似经验的朋友或者专家帮忙回答,在此先对各位表示万分感谢。1)我2010年在美国跟前妻离婚,离婚后并没有到法院拿“离婚证明书”,因为听说正常很少用到这文件,除非再婚,所以一直没放在心上。 问题是,我人现在长期在大陆,有一个未婚妻跟我一起,如果我个人不回去美国法院办理的话,是不是不可能申请到有效的“离婚证明书”?如果申请K1时没附上离婚证明的副本,是否会立刻给INS turn down?2)申请K1是不是一定要在美国本土申请?大陆主要城市的“美国公民办事处”是否可以代寄? 寄出申请后,所有移民局跟我的书面往来是不是一定要寄到美国的地址?(因我长期在大陆,美国家里没人)3)假若只有2年的合格收入税单证明,会否构成被移民局 Turn Down 的危险?4) 未婚妻是一名家庭主妇,且有2个未成年小孩,没什么资产可言,申请跟团去美国旅游的签证机会率是不是几乎等于0?(我的想法是,让她去美国旅游,然后我们到LV结婚,再转身份)。问题比较多且长,谢谢各位的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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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让求婚妻申请B2(或者团体旅游签证),到美国结婚,然后申请转换身份。正常情况下三到五个月就能拿到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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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让求婚妻申请B2(或者团体旅游签证),到美国结婚,然后申请转换身份。正常情况下三到五个月就能拿到绿卡。 By LucyFurrer
谢谢您的prompt reply,但问题是,她是一个失婚的家庭主妇,没资产没房没职业,存款也不多,英语也不好(当然这个次要),B2申请会轻易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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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觉得你应该是美国公民, 否则无法以K1申请你的未婚妻, 假设你是公民-现在居住在中国国内-你必须先拿一个单身的证明然后在国内结婚。结婚后再依美国公民的配偶申请你老婆。 如果你不是美国公民,就只有以B2签证来美国结婚是相对比较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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