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去年持有B1/B2去Aspen学习,回LA应男友(美国公民,老外)邀请拜访了他家以及家人,然后回国;圣诞节男友前往中国求婚并在国内顺利结婚也办理公证;当前,我以旅游签证来了美国本已定了往返机票,老公说不给回去了直接在美国办理身份变更。inquiry:1,可以这样么? 犯法吗?2,因为旅游签证过来这样滞留转变会不会诚信不好? 还有对家人将来的拜访是否有影响?3,转变身份该如何办理的需要我的什么材料?4,是否需要在美国再结婚一次 lol 5,期间我能工作吗?不想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啊!!非常感激大家对我的帮助,期待您们的分享,再次谢谢。本人在CA!专业搞雷达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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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递交婚姻绿卡申请,不犯法。签证的时候对签证官的承诺已经在上一次来美国时兑现了。这次入境后最好等一段时间(最好三个月)再递交申请。一般不会影响家人以后的签证。收到工卡后才能工作。需要的材料可以参考前面的帖子。https://www.chineseinla.com/f/page_viewtopic/p_202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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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二次赴美定的是双程票,待美时间2个月,5月3日预计回国;这个身份转变申请请问几时申请较为合适?如果不是3 个月的话。BTW, 美国有效签证截止日期为29 May 2013. th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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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美国时应该持有回程票。不然的话会有风险的。入境后在美国的身份是由I-94(小白卡)所决定的,也就是小白卡的有效期决定你可以在美国呆多久。在签证的有效期内才能入境,入境后即使签证过期也不会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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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在美国境内了, 基本上如果你是同一个签证第二次入境比较无所谓什么时候提出申请,丶丶你I-94如果是到5月3日那你在四月中提出申请应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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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I-94如果是到5月3日那你在四月中提出申请应该就可以了。 By dummy
其实如果真的要递交申请的话,过了I-94的日期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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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上网 www.1hourmarria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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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poon 其实如果真的要递交申请的话,过了I-94的日期也无所谓。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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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thxs Lucy;看来跟我丈夫说的一样,我的护照签证有效是2013年5月29日;;但是I-94是2013年9月份;也就是只要在I-94有效期内办理相关身份转变即可!如果理解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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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入境以后就完全看I-94给的日期了,到9月份都是合法的居留。在递出申请身份转变,还没有接到移民局的回复之前也算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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