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律师,你好。事情如下: 我姑姑是美国公民,在2001年4月以F4申请了我爸爸。排期下个月就到了。我爸爸在1997年以旅游的身份来了美国,之后就没回去过。现在就等F4的排期直接在美国转身份。我想要问的是我妈妈,她能否跟着我爸爸的F4过来?听说可以写信或填什么表寄到visa中心,然后他们会发资料回广州领事馆。我妈妈在中国那边分开办理面签。具体要怎么做?请律师帮忙解答, 谢谢!(我姑姑的I-130表中有写我妈妈的名字,而且当时他们也已经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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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在美国需要保持合法身份,否则会有问题的。正常情况下F-4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可以随同移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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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具体要怎么做?是不是要写信去签证中心?有没有相关的律师可以请代办?另外,我哥哥在大陆还存在超龄的问题。听说可以用年龄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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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律师信息:https://www.chineseinla.com/lawyer/tagId_1/task_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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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具体要怎么做?是不是要写信去签证中心?有没有相关的律师可以请代办?另外,我哥哥在大陆还存在超龄的问题。听说可以用年龄保护法 By qingchan
https://www.chineseinla.com/f/page_viewtopic/t_213294.htmlCSPA只适用于以下范围1) 移民申请是在2002年8月6日后(含当日)被批准的;或2) 申请人在2002年8月6日后(含当日)超龄的 (在适用的前提下, 包括“爱国法案”所允许的45天延期);或3) 申请人在2002年8月6日前超龄, 但在超龄前已经申请签证却被拒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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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父亲是怎么从97年一直合法留在美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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