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我老公是美国公民,他于2011年9月为我申请未婚妻签证并同时为我孩子一并申请的,当时我的孩子20岁,2012年5月通知我面签时孩子3月刚过21岁生日。而且移民局也没有通知孩子一起面签,所以当时我们理解为他已过了面签规定的年龄。今天我看“领养子女与相关的移民问题 ”时说“收养子女不得超过十六岁。不过,十六岁是指收养的手续必须在十六岁以前完成,申请移民在十六岁以后也可办理。 ”,我现在想问各位朋友,有没有谁知道当时我面签时孩子虽然已过21岁但一样可以和我一起面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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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孩子与领养或者收养无关。美国公民与中国配偶结婚时,如果孩子未满18岁,提交移民申请时孩子未满21岁,孩子可以与母亲一起移民。如果结婚时孩子已经满18岁,那么中国配偶拿到绿卡后才能为孩子申请亲属移民,但是排期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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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孩子与领养或者收养无关。美国公民与中国配偶结婚时,如果孩子未满18岁,提交移民申请时孩子未满21岁,孩子可以与母亲一起移民。如果结婚时孩子已经满18岁,那么中国配偶拿到绿卡后才能为孩子申请亲属移民,但是排期很长。 By LucyFurrer
非常感谢LucyFurrer 的回复,不仅专业还非常及时。因为不知道怎么操作所以现在才来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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