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大家好。我在大概一年半以前申请我太太来美国(I-130表)。后来发现NVC把我们的case列为CR-1(preference category)。我知道如果我太太到时拿到CR-1的签证,就是有条件的绿卡。其实因为我们申请的早,我太太她还没有能够去签证(因为我们还在等J-1的两年)。但是到时等她满了2年拿签证,我们结婚的时间也超出了2年,那不是应该是IR的签证吗?- 虽然现在我们的case被列为CR-1,到时我太太去签证的时候(结婚那时也超过了2年了),会不会自动转为IR?还是我们要在约面签的系统上,自己选了IR(for category)?- 我们在签证面试的时候,能不能要求变成IR呢?因为那时候结婚已超过2年了。- IR/CR1的分类,是不是nvc自己系统分出来的,是不是因为我们申请得太早(还不够结婚2年),所以他们把我们的签证列为CR-1?谢谢。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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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绿卡时,如果已经结婚满两年,收到的会是十年正式绿卡。不用自己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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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绿卡时,如果已经结婚满两年,收到的会是十年正式绿卡。不用自己去申请。 By LucyFurrer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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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1为配偶移民签证,申请的是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配偶入境美国1-3个月内,移民局会将两年期的条件绿卡寄到申请人所留的邮寄地址。CR1申请人在面试时或入境美国时,与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移民局会自动将CR1的签证类别转为IR1,这意味着入境后可以拿十年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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