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请教,收到了DS
在加拿大
之前通过I-130申请老婆移民, 刚刚收到National Visa Center发的通知, 需要填写DS-261 (Online Choice of Address and Agent Form). 一般情况下是写受益人在国内的地址是吗? 因为国内地址有些复杂, 如果写我国外的地址的话是不是更稳妥些? 到时候我再快件寄回去. 这样可不可以提高效率? 另外换成国外地址的程序会不会拖慢整个申请的时间? 请教各路专家, 比较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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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地都会收到地址确认信。申请人受益人分别各自把两个地址如实报上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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