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妈妈是2014年2月12日来美国的,签证延期到2015年2月11日。我11月刚转为美国公民,老公是美国公民。他个人近三年报税都是4万多,做母亲的经济担保是没问题的,我们是共同报税,但是因为我2013年的报税是负的,business loss(前期投资3万),这样我们在1040上总共的收入Total Income才6千多,不够担保线。1丶请问老公填写I864A的total income是不是1040里面的第21项,还是填他自己的w2收入。我填写的I864里面的total income是不是应和老公的相符?2丶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等待2014年报税之后再提交申请,或者先提交申请,等移民局通知再补材料。3丶请问是不是在妈妈的签证过期之前必须提交绿卡申请,或者可以在过期后三个月之内提交呢?如果可以到三月份提交材料,我的报税就达到要求了。感谢各位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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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父母,父母身份过期了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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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签证到期 ,没有申请的话,需要回国等还是问问专业的律师吧https://www.chineseinla.com/lawyer/task_list/catid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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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父母,父母身份过期了也可以。 By LucyFurrer
但是刚刚在I458的instruction中看到“Who is not eligible to adjust status"第4条“Your authorized stay expired before you filed this application"不太理解,我妈妈属于这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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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父母和配偶是可以豁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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