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再次请教Lucy和亨特
在加拿大
上次请教过两位关于I-485的RFE,要求补缴税单丶在职证明丶工资单和联合担保人表格等,现在情况如下,想再次请教一下如何操作合适。尝试联系律师接触下来心里更没底了,还是厚着脸皮回来麻烦你们啦。1.税单 补报了2014年的1040,收入有20万+,但是其中主要收入的1099据说没收到,联系项目方也没有反应,是不是可以只提交1040表和其他房租收入等1099?2.在职证明是7月开始的,工资单目前也只有3个月,要求6个月,是不是可以就这样提交?3. 原要求是要求同一household的共同担保人填I-864a,全家只有担保人一个人的收入其他都是dependant,估计是官员看错了,是不是写一下说明就好?4.原i-864有一处错误,公民原婚姻不同住的未成年孩子没有算为家庭成员,是不是可以重新填写一份,在statement中说清楚?拿到税单两周了一直联系律师找1099,实在不想再拖了,给各位添麻烦啦!谢谢你们。
评论
1.1040上有1099的信息。2. 3个月也是可以的。只要在职证明说明该员工将会继续任职下去。3. 可以用Statement说明。4. 可以在Statement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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