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请教大神我是绿卡,老公目前是H1B身份,现在申请老公绿卡,排期已到,已经提交I485, 但是忘记把老公的H1B的批准信放进包裹里,最近收到移民局的信, 上面大概意思就是说“我们没有收到你的合法身份的证明,所以我们denied,如果desire for motion, 可以填写I-290B。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我是填写I-290B加上老公的H1B的批准信再邮寄给移民局比较好,还是把I-485的资料再准备一次,再重新提交比较好 ?哪一种会快一些,另外操作起来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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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I-290B省钱一些。重新递交I-485会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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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90B 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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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I-290B省钱一些。重新递交I-485会快一些。 By LucyFurrer
谢谢Lucy, 已经决定重新递交I485, 希望能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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