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申请配偶来美,K类签证之K
在加拿大
K-3 签证是一种公民申请在海外的外籍配偶 来美团聚并取得身份的非移民签证。由公民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丶外籍配偶作为受益人(Beneficiary)要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K-3签证的流程为:1. 申请人提交亲属移民申请(I-130);2. 在收到移民局的申请收据(Receipt Notice)之后,再向移民局提交K-3申请,申请材料包括:I-129F 表格,G-325A 表格(申请人和受益人都需要提交), I-130申请收据,申请人和受益人的护照,结婚证书,双方保持联系的证据,如:照片,旅行机票等。3. 在申请批准收到后,移民局会发出批准通知(Approval Notice),之后该案件会转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申请人在缴纳签证费用和提交DS-160表格后,签证中心会发出签证号码,并通知申请人为受益人办理生活担保,申请人条件不够的,还要求提供共同担保人为该受益人提供共同担保。4. 国家签证中心收到公民准备的全部文件后,会将案件转到海外领事馆,领事馆会对案件作进一步审理,然后向受益人发出面谈和体检通知,办理相关公证文件等。在面谈前,外籍配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在面谈过程中,移民官审查的重点是双方婚姻的真实性,主要围绕认识过程丶结婚过程丶生活习惯等细节性问题进行提问。例如:两人多久会见面一次,每次相处多长时间,两人如何认识,婚礼在哪举行,谁参加了婚礼,公民在美国住哪里,是否有与你同来签证等的问题。外籍配偶除了要认真回答移民官的问题外,还要准备充足的材料证明婚姻的真实性。通过面谈后,外籍配偶就可以获签K-3签证,未满21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K-4签证共同赴美。K-3/K-4 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两年,两年期满后可续签。在外籍配偶通过K-3签证来美后,需要先等待移民申请(I-130)批准,再提交转换身份申请(I-485)来调整身份。通过提交I-485所取得的绿卡分为两种:如果在面谈时结婚已满二年, 则领取的是永久绿卡(Permanent Residence);如果不满两年,则领取条件绿卡(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再提交转正式绿卡的申请(I-751),I-751申请批准后取得永久绿卡。值得注意的是,持K-3签证入美的外籍配偶在美国不能转换身份,如果和申请人婚姻破裂,或I-130移民申请被拒,或I-485转换身份申请未获批准,而K-3签证又过期,那么K-3签证的持有人必须在30天内离开美国,不允许通过与其他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来重新申请绿卡。另外, K-3 签证只能由公民提出申请,永久居民不能为配偶提出申请。如果您对K-1/K-3以及其他类型签证的申请和办理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华明胜律师事务所(626)282-6868或将相关问题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我们帮助了数以千计的家庭在美国团聚,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诚恳专业的态度为您提供专业和贴心的法律服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公众平台,获得更多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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