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我想在外甥女14岁时申请她来美国读书,两年后进行领养。我是永久居民,老公是美国公民。但我姐婚姻良好且经济上没困难。不知道是否符合领养条件?外甥女是香港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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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询问一下香港的收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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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学者小资。如外甥女已到美国读书并与我在美居住两年,领养手续应该在美国进行。这还需要咨询香港的领养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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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学者小资。如外甥女已到美国读书并与我在美居住两年,领养手续应该在美国进行。这还需要咨询香港的领养政策吗? By Carol21
移民局领养移民规定。https://www.uscis.gov/adoption/immigration-through-adoption海牙跨国领养公约程序。https://www.uscis.gov/adoption/immigration-through-adoption/hague-process 假设外甥女在美国读书并且在美国寄养家庭居住2年。 她有亲生父母,护照国籍非美国? 孩子不能私下收授必需按照法定程序。 咨询移民律师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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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中国孩子是通过中国的民政局办理的。不管孩子在美国多少年,由国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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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收养后与养父母共同居住满两年后,可以随养父母移民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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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谢谢lucy和knownbad, 那我先了解一下香港领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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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涉外收养机构工作的,你的外甥女不符合收养条件。必须是14周岁以下的孤儿或者监护人无能力抚养孩子才可以送养。按你说的孩子监护人经济条件尚可,这是不符合收养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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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多谢berry的热心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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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师,但是查询了一下,感觉你是可以这样操作的。具体可能还是需要咨询专业律师。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规定:华侨是指旅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一)“旅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华侨收养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丶第五条第三项丶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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