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各位前辈好, 首先简要地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于2016年11月与一美国公民结婚,婚姻真实,随后16年年底提交绿卡申请(英语还不错,自己琢磨的,没有花钱请律师)。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漫长程序之后,于今年2月底收到条件绿卡。 本以为悬在半空的心可以稍微地放松一下了,但这周星期五又收到了一封移民局的信,信的标题是"Notice of intent to rescind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ce"。足足有四页纸,前面两页都是些法律条款之类的,就是说就算发了绿卡,移民局也有权利撤销的法律依据。那么为什么移民局手上这么多新的case不处理,来翻我的旧案呢?要从我的J1 waiver说起。 我是2015-2016年持J1 visa来美国进行教学,为期一年,期间结识了我的丈夫,两人相见恨晚,感情日益渐浓!但J1的签证只有一年,我严格履行签证的要求负责任的完成我的工作,完整地结束我的任期于2016年6月底回国。之后我再次申请旅游签证于2016年8月底回美,与爱人团聚。考虑到旅游签证的有效期只有六个月,于是我们在年底注册结婚,然后开始着手申请绿卡。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需要申请J1的waiver来waive掉我的两年回到中国居住的要求。所以在提交所有绿卡申请材料的同时我也开始着手准备提交申请J1 waiver的材料。我申请waiver的选项是由中国大使馆出具不持异议信,免掉我必须回中国居住两年的要求。接下来我就按照正确的步骤一步一步地申请我的waiver,期间也耐心等待绿卡面谈的通知。 我们于2017年10月中旬参加了第一次移民局的面谈,过程还是很顺利,但是在那个时候我的J1 waiver还没有下来,所以我如实地告诉面试官,我需要一些额外的时间因为我还没有拿到我的waiver。面试官也轻松回应说会给我时间,到时候waiver下来了寄给移民局就行了。这样之后我稍微安心了一些,回到家我也每天都在关注我的waiver情况,不时地发邮件催促,(现在回想通过可靠的渠道了解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本来六个月就可以批准的waiver最终拖了一年多,1. 我们是same-sex marriage, 相关的政府部门还开会专门讨论需不需要给我发这封不持异议信;2.中间各部门沟通协调环节出现偏差,什么邮件发到了垃圾邮件里之类的种种。。。)最终于2018年1月我才收到了美国国务院的waiver。 哦有个小插曲,移民局面试了我们两次,第二次是在2017年11月底,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查到当初我申请旅游签证的时候我帮我父亲也申请了十年签,但最终因为父亲有事没过来所以他们有些怀疑。这次面试也没有多大的问题,我们也从容应对,因为我那时候还没有拿到waiver,所以我再一次地向面试官解释,并如实禀报了那些预料之外的状况。面试官也回应没什么,之后会发给我一封RFE,到时候再规定的时间提交过去就可以。 面试之后,我收到了那封RFE,信上很清楚的说因为我缺少J1 waiver,需要我在83天之类提交,移民局才会做出final decision。等待海枯石烂之后,我在拿到waiver之后立马就寄给了移民局,连同那封RFE。Finally(我以为一切的折磨到头了),我在今年2月底收到了绿卡。 重点来了,那么现在移民局为什么突然想要撤销我的绿卡呢?那长达四页的信最后一页道出了真想,说我当初16年年底提交所有表格的时候,在那个时间点上,我没有J1的waiver,所以我当时不具备资格申请绿卡。信的最后一段是: USCIS intends to rescind your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on the basis that you were ineligible to adjust status because you were subject to section 212(e)(就是回国服役两年)at the time of filing. 我是真的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恨不得直接冲到移民局办公室咆哮:Are you ****ing kidding me? 首先, 1. 从一开始我就绝对清楚如果我想调整身份,我是需要那封美国政府的waiver。所以我的waiver申请和绿卡申请几乎同时间开始(纽约服务中心的网页上有timeline可以成为证据)。这样我在漫长的绿卡申请程序之中也可以等待我的J1 waiver。 2. 在两次移民局的面谈中,我都向面试官如实地交代了我的J1 waiver申请情况,面试官也是很轻松的回应到时候拿到了RFE就可以了,不算什么大问题。我老公还记得第二次面谈之后,面试官说你们(拿到绿卡)没问题,到时候把waiver寄过来就行了。第二次还是两个面试官坐在那里,想吓唬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到说我得在申请的那个时间点上(16年12月27号)就得把waiver拿到手!!! 3. 因为绿卡申请整个过程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琢磨的,没有花钱请律师。可能真的有这个条款说必须在拿到J1 waiver之后才能调整身份(I have no idea), 但是就算是我们最开始漏掉了,在两次面试的过程中,移民官也没有任何提醒??如果我们再提交之后就知道这个情况,那我也可以想另外的办法啊。现在绿卡都已经批准发下来了,突然要以这个完全逻辑狗屁不通的理由来撤销我的绿卡?就因为移民局错误的批准,所以只好我来承担这个后果? 4. 我收到的RFE上面也是很明确的说给我83天我提交waiver然后他们会作出final decision!这不就是为什么RFE的意义所在吗?申请人在准备材料如果不够充分就补交啊?难道是只要材料不充分就没有资格申请了吗? 5. 最后移民局要我30天之内写信回复set forth the reasons为什么不能撤销我的绿卡! 啰嗦了一大堆,谢谢各位的宝贵时间!我不知道我的case算不算很奇葩了,但真的最近移民局是没事找事,拿绿卡越来越难了!实在不行,我这次得花钱请律师了,我已经无力handle了! 最后祝大家申请一切都顺利,心想事成,得偿所愿!还有谢谢Lucy,感谢您一直以后这么热心的帮我们解惑答疑,真的希望您好人一生平安!
评论
希望你们能一切顺利!跨国婚姻来之不易,必要时候也许请律师是一个好主意,毕竟更加专业。
评论
确实有规定:递交I-485时应该有J-1 Waiver。没有的话,就没资格申请。现在不用去说这个,而是写一份statement,表明:现在已经有了J-1 waiver,婚姻是真实的,生活是稳定的。如果要重新申请,势必会造成个人以及移民局的不便。总之,多列出一些理由,个人的经济损失,工作方面的波动,婚姻的稳定,心理的创伤,移民局工作量的增加,纳税人的看法(再走一遍审理程序,浪费人力财力)。等等等等。请求移民局不要收回绿卡。
评论
还有,对于J-1豁免,不少移民官真不懂。律师没有处理过的也不懂,我还遇到过比较有名的律师呢,一派胡言。
评论
还有,对于J-1豁免,不少移民官真不懂。律师没有处理过的也不懂,我还遇到过比较有名的律师呢,一派胡言。 By LucyFurrer
感谢Lucy能在周末也能抽出您宝贵的时间来帮我想办法。我还有两个疑问:1. 那您觉得我还是需要请一名白人律师来帮我写这个statement?就算我英语再好,也不是native speaker,也不能完完整整地传达出我想表达的意思。2. 还有这样移民局绕过我的机会大吗?我觉得既然移民局要我写出原因,估计也是在给我机会申诉,不是百分之分就已经决定要撤销我的绿卡吧!再次致以真诚的谢意!!
评论
1. 最好请一位有经验的移民律师。2. 是的,我感觉饶过你的机会很大呢。
评论
唉,以前我们挺多客人是先递交I-485,中间等待Waiver,补上去之后拿到绿卡的,感觉最近移民局很多东西都上纲上线。像Lucy说的,很多移民官不懂Jwaiver这个东西。
评论
谢谢同舟,那这种移民局准备撤销绿卡,看了申请人提交的statement之后,又决定不撤销,这样的先例有吗?那移民局想知道的reason到底是什么呢?
·加拿大留学移民 双持回国+ 枫叶卡+ 美国combo卡
·加拿大留学移民 双持第一次申请Nexus一些问题
·中文新闻 城际列车服务:首趟从悉尼到纽卡斯尔的 Mariyung 列车开始运营
·中文新闻 The Village Inn:Alemais 想要在帕丁顿酒吧内开店的提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