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请教:父母计划今年来美国两次,请问回国多久后
在加拿大
大家好:父母申请了b-2签证,并于10月8日入境,准备停留四个月左右时间。2月份回国。他们的签证在6月初到期,请问他们可以在4月初再次入境吗?第二次入境准备停留半年。问题1::4月份第二次入境会有麻烦吗?(因为他们只在国内停留2个月时间)问题2: 他们是否需要在4月份之前再次申请新的签证?谢谢大家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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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签证的有效期和在美停留时间的问题,其实这里只是个概念理解问题,只要大家知道了这几个时间的具体含义就明白了。一丶关于签证有效期首先要知道当历经困难从签证官手里拿到自己的签证的时候,签证上面有个时间,这个叫做签证有效期。B1/B2一般是一年多次往返的,这个只跟你申请的签证类型有关,与你填表的时候写的预计赴美时间和在美停留时间实际上关系不大!当B1/B2签证被美国外交部批准,一般来说会是一年多次往返(visa上会注明multiple)。这个一年是指从签证获准之日起后的365天,都是签证有效期。在这个有效期内,你有权选择任何日子来美,也可以放弃这项权利。多次往返理论上讲可以是今天飞来美国,明天飞回中国,第三天又飞来美国,... ..., 直到签证过期。二丶关于在美停留时间或者又叫有效居留期,停留时间当历尽千辛飞到美国的第一站后,首先要同美国国土安全部(不同于之前的美国外交部,他们工作独立,无权互相干涉)的官员会面,由他们来决定父母在美国的居留时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海关。这之后才是正真意义上的踏上了美国国土。对于B1/B2签证,停留期最长不超过183天。绝大多数情况下(人权上和道义上),会给到这个上限,即使是父母在同一个签证有效期内多次来美国。另外这个居留到期日理论上可以比签证到期日还晚。例如父母在签证到期日前一天到达美国,也可以获得183天的居留权。在签证有效期内,想什么时候来美国就什么时候来,想来几回就来几回,如同走大路。而居留时间长短则由不得你,从0天(遣返)到183天不等,天知道,如果你对美国国土安全或美国国家利益构成威胁,往少了数数,否则,往大了数。问题的错误认识:父母回国停留时间很短(如一个月),再次来能不能得到6个月居留权?美国国土安全部说了算。入境的时候会给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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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B2签证入境时会给六个月,但是也有给的一个月,也有三个月。四月份签证还在有效期,在六月份以前入境美国都是可以的。一般建议回国后呆个三个月左右再入境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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