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怎麼查你的移民排期與審理時間?
在加拿大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一。 關于移民排期:移民法規定,每個財政年度(十月一日到隔年九月三十日) 取得綠卡的人數与比例是有一定的限制。在職業移民的范圍中, 不同國家出生的人民在同的職業移民類別(比如EB-1, EB-2, EB-3)中分配了不同名額, 法律還規定任何一個國家的公民移民的數量不可以超過每年總共可用的名額一個固定的百分比。如果這個限制的名額被某特定國家公民的特定的職業移民類別中被過度使用,就會出現一個排隊表, 申請人只能根据他們最早遞交移民申請的時間 (priority date) 來排隊等待名額,以便可以提出I-485 或者在國外使領館面談取得移民簽證﹐每個月的親屬移民排期或勞工移民排期可在本網http://www.lianglaw.com/visa_bulletin.htm 查詢。舉個例子來說,像是目前中國大陸﹑印度在職業移民的第二或全世界第三优先類別申請移民的人數總額超過了固定的百分比,就被個別列出另行排隊,也就出現了有排期的問題。 二。你的移民排期(Priority Date) 是那一天? 如果你所申請的職業移民是通過勞工紙申請(labor certification)開始的,那么你的priority date 就是最早遞交勞工紙的遞件日期,以PERM 來說就是你网路遞件的那一天(不是批准的那一天)。如果你的職業移民的申請類別是不需要勞工紙的那种(EB1/EB2NIW等),那么priority date 就是讓移民局收到I-140移民申請的日期。三。 移民排期的作用:移民排期影響了你能不能提出I-485 申請或取得綠卡的日期。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是中國出生,而你是在2005年的9月21日以PERM 的方式提出職業移民第二优先的申請,那么你的优先排期就是2005年的9月21日。在2010年的4月份的移民排期表上,中國出生的職業移民第二优先排期是2005年的7月22日,也就是說在2005年7月22日以前提出的申請才可以申請I-485。所以2010年的4月你是沒有資格申請I-485的;但是國務院公佈的2010年5月份職業移民排期第二优先為2005年的9月22日,而你的优先排期在2005年的9月21日,所以你可以2010年的5月1日提出I-485 的申請。(當然I-140 要同時遞件或在之前已經提出申請)。因此排期的作用在于:1。 排期沒到不能提出I-485 的申請2。 排期沒到即使 Background Clear 了, 也因為沒有名額而無法批准你的I-485。四。移民局的審理時間:I-485 審理時間指的是你的排期到了以后,移民局收到了你的I-485 申請,收据上I(-797)的“Receipt Date”。以上述的排期為例,如果你的排期是在 2005年的9月21日,而你在2007年的7月20日提出你的I-485 的申請, 若是你的申請是在Nebraska 處理中心的話,以Nebraska 處理中心公布的2009年5月15日的審理時間, 移民局目前在NSC 處理的案件是2009年6月30日申請的I-485。雖然你的審理時間到了﹐但是因為在2010年5月份你的排期未到﹐沒有移民名額﹐所以NSC 也不會處理你的I-485申請。1。 審理時間沒到﹐移民局還沒有審理到你I-485 的申請2。 審理時間到了﹐排期沒到﹐即使 Background Clear 了, 也因為沒有名額而無法批准你的I-485。結論:因此,審理時間未到,移民局是沒會審理你的I-485 申請,即使審理時間到了,若是排期倒退沒有名額的話,移民局也無法批准你的I-485 申請。排期与審理時間兩者缺一不可。當然,有些人會說, 我的某某朋友審理時間也未到為什么就批准了他們的申請,我們客戶也曾發生類似的情況。這只能說他們幸運或移民官的速度快,但是并不能以這個理由向移民局爭取要求快速處理。不論是國務院的移民排期或移民局的審理時間請都可能一陣子不變, 或者幾個月甚至一年才緩慢前進, 更有可能倒退。基本上沒有什么辦法能夠預計移民排期的priority date 什么時候能夠變成current,但是有時候國務院會在移民排期有大變化的几個月前先行預警讓申請人可以有所准備。因此,還是一句老話,不論排期前進与否都不應該是影響你決定申請移民的關鍵因素。只要你符合移民局的要求,准備充足就可以提出相關的移民申請。尤其近期移民局I-140/I-485 審理速度加快﹐我們很多沒有移民排期問題的申請人都在短短一二個月的時間內獲得I-485 的批准。有意提出綠卡申請者﹐應該把握機會儘速提出申請。其他最新移民新聞請見本網 www.lianglaw.com最新FY-2011 Cap H1B 名額使用情況as of 4/22/2010(4/26/2010 updated)本所最新批准: 台灣出生研究員申請NIW 一個多月取得綠卡(NSC 批准)(4/21/2010)FY-2009 申請H-1B 僱主名單(4/20/2010)FY-2011 Cap H1B 名額使用情況as of 4/15/10(4/19/10 updated)本所最新批准:小型CPA Firm 為台灣出生MBA 申請PERM 一年多取得綠卡(4/16/2010)移民局各處理中心最新審理時間(4/15/2010 updated)更多新聞........... 本所成功批准案例..梁勇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9300 Flair Dr., Suite 105, El Monte, CA 91731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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