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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
(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专稿)L-1 是签给跨国企业的经理主管人员以及对公司运作,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有特殊知识的人员的非移民签证,一般而言, L-1 签证每次有效为一年至三年,签证期满可申请延期,延期时公司必须有营业额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持有L-1签证一年后L-1持有人可以申请移民签证。我们也会依照最近移民局审理的重点在本栏目中更新相关问答:续前~~ http://www.lianglaw.com/Article/2011/0502-L-1A-Questions-&-Answers-that-you-want-to-know-hz.htm9.如果公司不能在住家的话, 现在有网路服务的那种虚拟办公室, 每个月只要几十元美元办公室可以吗?答: 不行,你的美国公司所在地必须是在商业区丶工业区等可以作为公司营运用途的地点,而且必须是有实体的办公室。10。移民局对于公司办公室的大小有规定吗?答:虽然移民局对美国分公司办公室大小没有硬性规定,我们还是建议申请人租用相对合理大小的办公室。 既然是要派总公司重要的高级主管来主持美国分公司的营运,再加上支援美国分公司L-1A 主管的员工,依照人员配置情况,如果没有租用仓库的情况下,至少要有几百尺的办公室才能容纳分公司的员工。11。移民局对海外公司汇款来美国有要求吗?答:有。由于申请L-1 时必须证明国外母公司美国分公司的关系,因此资金的流向证明二间公司的股权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国家有外汇管制,无法顺利将全额投资金额汇出,采分批或由不同人汇出资金。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要,要注意完整的向移民局解释股权及资金的问题。12。 刚成立的美国公司目前没有员工可以提出L-1A 的申请吗? 答:移民局对于刚成立的公司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有员工才能提出L-1A 的申请。在我们为客户提出的L-1A 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案件中,很多都是美国刚成立的分公司,没有营业也没有员工。以一个刚成立的美国分公司而言,移民局是允许美国公司司没有员工的情况下批准海外公司主管来美国成立分公司的。14。 移民局对 L-1A 主管的学历或经验有要求吗?答:移民局对于L-1A 经理人并没有学历的要求,但是要求这个L-1A 主管在过去三年内有一年在海外母公司担任高级主管的经验,并且来美国也是担任美国分公司的高级主管。15。如果我是以E-1 或E-2 小额投资商人的签证在美国的子公司工作好几年了,来美国前是在国外母公司工作担任高级主管,符合L-1A 的申请吗? 答:虽然L-1A 要求申请人 在过去三年内有一年在海外母公司担任高级主管的经验,如果你在来美国后以其他E-1 或E-2 签证为美国的分公司担任主管级的职务,即使已经超过三年了,仍然可以转换成L-1 并提出I-140 EB-1C 的申请。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在2000 至2007 年12月31日在海外A 公司担任高级主管,从2008年1月1日以E-2 的身份被派来A 公司在美国的分公司(B 公司)担任经理一直到现在, 即使你过去3年并没有在海外母公司担任高级主管,但是你在美国前三年内一直是担任A 公司的高级主管,来美国后也是为美国分公司工作担任主管, 仍然可以提出转成L-1A 的申请。如果情况许可,甚至可以直接提出EB-1C 绿卡的申请。本所提供各类移民及非移民申请免费评估:咨询电话: (626)288-7900 美国境内免费电话: 1-866-661-7705申请杰出人材及 NIW 国家利益豁免, 请将您的完整履历表 Email 给我们 Send Resume申请 PERM: 请提供您的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公司所在地, 薪水, 及完整的履历表email 给我们,Send Resume申请H-1B 工作签证: 请提供您的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公司所在地, 薪水, 及完整的履历表 email 给我们 Send Resume***谢谢您阅读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其他相关新闻请查看本所网址:http://www.lianglaw.com***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请先咨询自己的律师;若有具体个案问题需要咨询请与本所联络。梁勇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9420 Telstar Avenue, Suite 211, El Monte, CA 91731美国境内免费电话: 1-866-661-7705Tel: (626)288-7900,Fax: (626)288-7902,http://www.lianglaw.comemail: [email protected](版权所有: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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