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总统交接之际,职业移民收获政策大礼包(by孟小
在加拿大
今天(11月18日)国土安全部正式在政府公告栏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了让大家盼望已久的推进职业移民工作稳定性的新规定。这是一个尤其针对H1B工作签证持有人和职业移民的利好政策。里面包括了很多有助于职业移民丶H1B工签持有人换工作而不影响身份的规定,也澄清了很多实务中的模糊地带。在去年的最后一天,国土安全部公布了这份规定的草案。宋和孟律师事务所在去年的文章《盘点2015年美国移民法八大新政(职业移民篇)》中,曾经对这份草案做了简单点评。这次国土安全部在总统大选结果公布后两周内,日夜兼程地发布了这份有利于H1B工作签证持有人以及职业移民的新规定,实在是给大家的一份感恩节大礼。宋和孟律师事务所的孟小洁律师就这份新出炉的规定,和大家一起先睹为快里面有哪些好消息。新规的内容比较多,这里先梳理几条重点。新规定的开始时间是2017年1月17日。请注意,新规定在生效后才正式有效,并且不会回溯适用。H1B身份终于有法定宽限期了!这条新规定,终于结束了H1B身份持有人被解雇就没身份的时代,给了H1B员工更多时间去面对措手不及的职业变动局面。在以往,H1B雇佣关系一旦结束,不管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解雇,就立即变成没有合法身份。到底需要在多久时间内提交新的身份申请才可以把身份衔接上,一直都是一个模糊的地带,很大程度上倚赖审批该案的官员自由裁量,是否能够原谅H1B雇员在美期间的短暂身份空挡。一旦审案的官员不留情面,那么H1B身份持有人,就面临离境的风险。宋和孟律师事务所经常看到移民局在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中,会有不一致的裁量结果。现在新规中提到,如果H1B雇员的雇佣关系在批准期内提前结束,那么H1B身份持有人可以获得60天的宽限期。这60天的宽限期内不能工作,但是给了H1B身份者足够的时间去转换到其他身份,继续留在美国;或者,跟新雇主联系,提交新的H1B申请。这个60天宽限期的规定,不仅仅是给H1B类别的,也同样适用于其他的工作签证持有人,包括E1/E2, E3, H1B1, L1, O1以及TN。如果H1B雇员的雇佣关系不是在批准期内被解除,而是到期不再续,那么H1B雇员享有到期之后10天的宽限期。关于H1B换工作的其他常见问题,请参考宋和孟律师事务所之前的相关文章《H1B换工作不可不知的那些事儿》。漫漫排期路,是绿卡优先还是工作优先新规确认了排期优先日的确认方式,以及H1B在6年以后延期的稳定性,即原雇主只要在I-140批准后180天再撤销I-140申请,将不影响H1B雇员日后凭借该I-140在6年后继续延长H1B。雇主出面支持雇员通过EB2/EB3途径申请绿卡是在美留学生通过工作途径留美的常见方式。关于EB2/EB3的流程详细介绍,以及“排期”及“优先日”的介绍,请参考宋和孟律师事务所之前的文章《EB2/EB3雇主支持绿卡申请之三部曲》。由于中国大陆出身的申请人在EB2/EB3这两个队伍人数众多,所以EB2/EB3类别的申请人常年有排期的问题,快时2-3年,慢时4-6年。在这个过程中,雇员想要换工作,却又担心影响自己的绿卡申请,常常限于两难。目前新规定仍然无法完全解决排期过长,导致外国雇员看到好的职业机会,却因为绿卡在申请中而不敢随便尝试的窘境,但是澄清了一些操作中的问题,保证了外国雇员在换工作过程中身份的稳定性。首先,新规通过法规的形式确认了,EB2/EB3的排期优先日,在I-140通过后就会获得并保留。也就是说,雇主A帮雇员小宋申请了EB2/EB3的I-140,通过后,雇员小宋的排期日就确定了。即使后来雇主撤销这份申请,也不影响雇员小宋的排期优先日。不过,雇员小宋离开雇主A后,如果想最后拿到绿卡,还需要之后的雇主B或者雇主C重新进行PERM以及I-140的申请。就排队的速度而言,雇员小宋相比之后的申请人就有优势,可以沿用之前雇主A申请中的排期优先日。其次,新规确认了H1B雇员小宋,即使目前在雇主B处工作,仍然可以凭借之前雇主A递交的I-140,在6年后延长H1B身份。这里先普及一个概念,H1B的身份常规的上限是6年。6年到期后,H1B雇员需要离开美国至少一年后,才能再次以H1B的身份入境美国。但是,这个规定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雇主在H1B雇员的6年内,开始了绿卡申请,那么就有可能延长H1B直到获得绿卡。在实践中,H1B雇员小宋的H1B如果已经超过6年,从雇主A转到雇主B处后,雇主A如果撤销了I-140,而雇主B的I-140还没有批准,那么小宋有可能面临无法继续延长H1B的风险。目前的新规确认,只要雇主A的I-140批准超过180天,那么即使后来雇主A把它撤销,雇员小宋仍然能够凭借这份I-140延长自己的H1B身份。别小看这个小改动,这可帮了H1B雇员很大一个忙。当H1B雇员面临6年大限,绿卡又还没到手之际,身份的无缝衔接是非常关键的。这个改动也给H1B雇员提了个醒,尽快跟雇主商量启动EB2/EB3绿卡申请的程序,是给自己留条后路的不二选择。工卡自动延期,员工再无需“被休假”在绿卡申请的过程中,由于排期的不确定性,时而跳跃时而后退,导致部分申请人需要持有工作许可EAD卡工作很长一段时间,有的时候可能是几年。这时候就涉及工作许可EAD的延期。在这个过程中的申请人,常常会因为移民局处理速度的缓慢,而受到很大的影响。移民局往往不能够在宣布的90天内完成处理。于是,原来的EAD卡到期了,移民局却还没有批准新的EAD。在以往,这个时候申请人就没有工作许可了。于是,有些员工不得不“被休假”一段时间,直到新的工作许可下来。新的规定为这个问题提供了两个解决办法。首先,申请的窗口期,从原来的EAD卡到期前120天,放宽到180天。这样留给移民局更多的时间来处理EAD工卡延期申请;其次,给申请人提供到期后180天的自动延期,消除工作许可的空档期,避免以前的“被休假”情况再次发生。在此,宋和孟律师事务所给大家提个醒,需要延长EAD的申请人,请务必利用好新的180天申请窗口期,提前准备延期;另外,申请人是否享受180天自动延长的福利,还需要认真比照移民局公布的自动延期EAD列表。川普上台会收回这份福利吗?自从总统选举结果出炉后,很多在移民或想移民的朋友就开始担心自己的身份状态。宋和孟律师事务所收到了各种问询,比如:· STEM OPT会被取消吗?· H4 的EAD会被取消吗?· H1B会被取消吗?· L1会被取消吗?· EB5会改革吗?· 职业移民会被取消或暂停吗?现在国土安全部赶在奥巴马离任前发布了这份对职业移民利好的法规,也有朋友担心,是否这会在川普上任后化为泡影。宋和孟律师事务所的孟小洁律师认为,这些已经生效的行政法规被取消的可能性很小。原因有二。首先,这是一份由国土安全部发布的行政法规。要取消这份行政法规,要经过合规的法律程序,比如由国土安全部发布一份新的行政法规取消它,或者由国会立法来取消它。即使是前者,不涉及立法部分的博弈,新总统川普先生任命新的国土安全部部长,想要发布新规定取消已有的行政法规,那么也很有可能需要至少几年的时间来完成整个行政审核流程。政策福利的发布形式是非常重要而关键的。比如这份推进职业移民工作稳定性的法规,以及之前的STEM OPT,或者H4工卡的规定,都是行政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不是总统能以一己之力立即取消的。以上这些政策的发布形式,不同于给非法移民的工作许可(DACA)。后者是奥巴马在任期间以总统行政命令的形式发布的。所以新总统川普想要取消给非法移民的福利DACA,比取消上面的这些STEM OPT,H4工卡之类的,容易多了。结语本法规也提到了之前大家期待很高的排期等待中的EAD工作许可。不过,法规将这个EAD限制在了例外并迫切的情况下(compelling circumstance)。此外,新法规规定,取得这种特别EAD的申请人,将失去其他的非移民身份,并且限制了这种EAD持有人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这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导致I-140批准后排期等待期间的EAD变得有些鸡肋,所以上文并未将其列为重点利好之一。持有工作签证以及正在申办职业移民的申请人,可以多多关注这部新法规,在换工作的时候,务必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妥善安排自己的身份衔接,了解可能对绿卡申请的影响。根据以往惯例,新规出台后,移民局不久会举行交流会,解析新法规。宋和孟律师事务所会保持持续关注,及时与大家分享。本文的版权属于洛杉矶宋和孟律师事务所(www.songmenglaw.com)。如需转载,请在文章开头处注明原作者和出处。文中内容,仅限于一般情况的讨论,并非法律意见。如有个别案件问题,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如果您想对您的情况进行评估,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电话626-339-9363(中国大陆居民,可拨打10-800-140-2293,仅本地话费,直通我们美国办公室)。Song & Meng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是经验丰富丶办案严谨的孟小洁律师,以及自幼成长在美国丶文笔周密的韩裔美籍律师Deok Song。Song & Meng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服务通过技能丶投资等移民美国的专业人士,关注在美亚裔社区的权益。本所公众号“闲话移民”,分享美国移民法律干货,探讨中美文化差异,欢迎关注xianhua_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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