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留学移民zui新成功案例:小公司照样轻松拿绿卡
在加拿大
本人操刀的一家国内工厂,在美国注册15万美元的销售公司,从L1签证申请到EB1C转绿卡,客户在我们的建议下,按照移民局的相关要求开展业务,准备材料,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虽然公司只聘用5名正式员工,但是还是轻松获得移民局EB1C的批准。这名客户国内有一家工厂,但是因为资金周转的原因,无法投入很多资金到美国的分公司。于是我们建议只投资15万美元。但是必须在全美开展销售,并且一定要设立网站,同事要注册自己的商标。这样将来的材料会比较丰富。众所周知,分公司L1签证比较容易获得,但是要想转EB1C绿卡,华人几乎80%以上被拒绝。很多人不了解拒绝的主要原因,以为分公司要转绿卡,一定要投资大,人员多,工资高。其实以上三条根本不是L1和EB1C的条件。最多只是作为综合考虑的因素而已,不能说不重要,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要求投资巨大,人员众多,或者工资必须很高。法律上仅仅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国外母公司以及美国的分公司,是一名管理人员。就本案,我们抓住重点,美国分公司的主要功能就是销售。因此,我们把申请人作为一名“FUNCTIONAL MANAGER”来重点做文章。首先围绕着销售,客户根据我们的建议,在全美寻求合作伙伴和销售代理。同时设计网站,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关键一点还有,客户在我们律师楼的协助下申请全美商标。因此,分公司的主要功能就是在全美包括南美洲销售自己商标的产品。销售是分公司的主要“功能”。而一名“功能经理”,按照相关的移民法律,就是移民局认可的管理者。而根据相关的法律,一名“功能管理者”,即使没有多少员工,也是符合EB1C的绿卡要求的。去年客户经营满一年后,我们就帮助客户递交了I-140的EB1C绿卡申请。因为去年开始了排期,到今年10月,EB1C的申请获得了批准。本人在网上撰写了多篇L1和EB1C的实际操作经验以及案例分析文章。不少网站“窃取”我的文章发表却不注明作者和出处。本人欢迎转发我的文章和我们的案例分析,但是请尊重作者,不要忘记注明作者: 郑存柱。本律师楼的专长是L1签证以及EB1C绿卡申请。欢迎有意向在美国设立分工的客户咨询。同时也欢迎在L1申请和EB1C转绿卡遇到麻烦的分公司经营者联系我们,也许我们可以给你们指点迷津。丹尼斯联合律师事务所郑存柱。电话:626-227-4575微信:jameszheng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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