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美国投资理财你是开豪华车的“税表穷人”吗?IRS讨税费全面
在加拿大
2020年元旦,美国新税法正式实施,凡海外账户超过1万美元却未依规定申报的人将受重处!从2019年12月31日开始,美国国税局IRS,将最终结束其长期运行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肥咖”条款)宽限期。 宽限期一旦结束,只要你账户符合“美国纳税人身份”(后文有详细解读),就必须提供美国税号(TIN),海外账户被查出没有申报,除了会面临高额罚款外,账户会被美国国税局冻结,甚至面临刑事处罚! 这意味着希望避免账户冻结的美国纳税人,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主要内容: 英文全名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在华人圈中又被称为[肥咖条款]。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 是一项新的美国法律,其宗旨在于确保美国政府,能够针对在美国境外持有金融资产的美国人征收相应税款。 申报的信息包括,每年报告美国人在其机构的持有人的姓名、地址、税务识别号码(TIN)、帐户余额、以及该年度账户上的存款和取款等交易记录。 那我们改如何判断自己的账户海外账户,符合“美国人身份”呢?(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适用对象2 有7大标准: 1.账户持有人,是否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绿卡) 2.账户持有人出生地是否在美国 3.是否有美国居住地址、或美国通信地址(包括美国邮政信箱); 4.是否有一个美国电话号码(不管这个号码是否是唯一的电话号码) 5.是否有汇款到美国帐户的记录 6.一个“由他人代理”的美国地址 7.是否有授权拥有美国地址的人代收邮件 特别提醒 如果你只拥有其中一项标记,并不意味着你的账户符合“美国人身份”,但会提醒国税局必须给予更仔细的审查。 一旦你的账户符合FATCA认定的“美国人身份”,无论是在中国、英国、法国,都可能都将逃不出美国税务局(IRS)的监控范围。 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新法针对人群的申报标准,请小伙伴们对号入座。 住在海外(美国境外)必须申报情况:(连续12个月在美国境外居住至少330天) 已婚:提交了联合所得税申报表;指定的外国金融资产总值在纳税年度最后一天超$400,000,或该年任何时候超$600,000;配偶中一人居海外也适用。 非提交联合所得税申报表的已婚人士:指定的外国金融资产的总值在纳税年度最后一天超$200,000,或该年任何时候超$300,000。 住在美国境内必须申报情况: 1. 未婚,且在纳税年度最后一天,美国境外金融资产的总价值超$50,000,或在纳税年度中的任何时候超$75,000。 2. 已婚,提交联合所得税申报表,且指定的美国境外金融资产的总值在纳税年度最后一天超$100,000,或者在纳税年度的任何时候超$150,000。 3. 已婚,分别提交所得税申报表,且指定的外国金融资产的总值在纳税年度最后一天超$50,000,或在纳税年度任何时候超$75,000。 哪些华人需特别注意?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是否与你有关取决于两点: 1.你在美国之外是否有大量资产; 2.资产所在国,是否与美国签订FATCA (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中国、日本、南韩、瑞士、百慕大、开曼等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均适用)。 但下面这些人群,则需特别注意。 举例来讲,可以自查的点包括: 1、来美国之前有高额财产的人。退休金也算、亲戚赠与或遗产 2、高收入者。拥有包括银行、股票、地产(所产生的收益)在内的海外资产配置 3、用美国护照在美国境外开户,或在开户时填写美国联络资料者 4、有在已被美国政府盯上的银行开户。如瑞士银行、汇丰银行、瑞士信贷等有免税天堂帐户的美国客户 5、美国境外开帐户、用信用卡在美国消费者(例如持中国双币卡在美国消费) 6、汇款进出美国频繁者和突然有大笔汇款进出者 7、开豪华车的“税表穷人” 总之各位美国纳税义务人,一定要向IRS诚实申报海外资产,千万别心存侥幸喔! ----------------------------------------------------------------------------------------------------------------------- AAA LEGAL 法保网 为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个人计划/家庭计划 包括民法/ 刑法/交通法/ 房地产法/ 社会福利法/ 劳工法/ 移民法/ 遗产法/ 家庭法/ 婚姻法/ 收养法 商业计划 商业法/税法/商标版权法/合同法/房地产法/债券人代表/劳工法/雇佣法/商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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