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父母为了帮助已经成年的子女购房,在业主名单上也署上自己的名字,实际父母本身并不会在该处居住,也不会管子女如何处置房产。(加新社)
10月31日前未申报 至少罚5000
这是一个联邦的税项,以安省为例,省民若居于多伦多以外、如万锦、烈治文山这些没空置税的城市,相关业主仍需要向税局申报,而联名业主,即使是夫妻、父子,都需要单独申报。
「未使用住房税」于2022年初生效,主要针对的是外国人在加拿大所拥有的住宅物业,如果被认为是空置或未充分利用时,联邦政府每年要对其徵收房产价值1%的税。
但有多位会计师表示,这一税种在某些情况下,会殃及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令他们可能面临最低5000元的罚款。
特许会计师梁万邦指出:「加拿大公民和居民为何也要申报这个税项?是因为要防止加拿大人作为外国人的代理,用有限公司或信托方式,代表外国人持有物业。因为在外国买家税施行之后,有许多海外投资者将自己的物业,登记在已有加拿大居民身分的亲友名下,如此可免缴这15%的海外买家税。」
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协会(Chartered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 of Canada)税务副总裁奥基(John Oakey)表示,在很多情况下,联邦这法案要求加拿大人在以信托或合伙方式持有住宅物业时,提交税务申报表。
特许专业会计师尼尔森(Hugh Neilson)说,有的父母为了帮助已经成年的子女购房,在业主名单上也署上自己的名字,实际父母本身并不会在该处居住,也不会管子女如何处置房产(自住或出租)。
也有年迈的父母在自家房产的业主名单上,添加成年子女的名字,想著就是为了去世后,可以简化财产转移给子女的过程。
梁万邦表示:「假设是父母帮助子女买房的情况,子女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公民,而父母还依然保持中国公民(包括香港居民)的身分,那这处房产是否按外国买家所购物业来缴税?就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他指出,很多时候业主并不是出于避税的原因而让非加拿大居民并列为业主。「但这一点需要向税局说明,并需要在申报中说清楚,而税务局也会就每个个案仔细地审核,以免产生误会。」
奥基指出,联邦政府一直把UHT说成是一项针对外国人的措施,这让普通加拿大人很容易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即该立法也包括对公民和永久居民有要求。
另一个问题是,谁可以被视为信托或合伙持有财产,这并不总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合伙企业的构成就常常模糊不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追求利润而走到一起时,合伙关系就存在了。因此当一对夫妇拥有出租房产时,可能无法立即弄清楚,他们是合伙经营还是只是共同拥有房产。
奥基说,考虑到UHT规则在某些情况下是否适用于加拿大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一些会计师「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态度,建议客户申报,以尽量减少被巨额罚款的风险。
「这是一个明智的做法,但缺点是纳税人每年都要提交UHT表格。」
这些备案要求可能很重要。尼尔森说,产权上列出的每个业主包括夫妻、父母与子女,都必须单独提交申请,为每一处房产分别提交申请。
加拿大人还应该注意到,立法将4月30日定为提交申报表和支付前一年UHT欠款的最后期限。
然而对于与2022年(新规定生效的第一年) 相关的申报和付款,税务局今年将免除任何罚款和利息,直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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