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新泽西州卑尔根县(Bergen County)检察官办公室于3日宣布,纽约市华裔男子董瑞锦(SuiKam“Tony”Tung,音译)被判终身监禁,他在2011年于新泽西州杀害情敌并纵火焚尸。
多年前他也被同样定罪,上诉后,法官在2019年裁定此案因证据不当而重审。
卑尔根县检察官穆塞拉(MarkMusella)上周表示表示,今年60岁的董瑞锦曾是一名电脑工程师,2010年他得知妻子与坎特(RobertCantor)有染,之后与妻子分居,并开始滋扰坎特。
2011年3月初,他的妻子递交离婚文件。
证人证实在2011年3月5日晚上10点半左右至3月6日凌晨1点,董瑞锦从纽约市回到了新泽西州Teaneck的家中,将坎特带到地下室卧室,持一把0.38口径的手枪射击他的后脑勺,然后点燃他的尸体、床、卧室和房屋,以销毁所有证据。
接着,他逃回纽约市并花了几个小时来销毁电脑证据。
在2016年,陪审团认为董瑞锦是“世上唯一”有动机杀死坎特的人,并裁定他有罪。之后他被法官判定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近64年。
但董瑞锦不服上诉,上诉法官在2019年宣布此案重审,理由是证据不当。
因为当时检方无法证实案发时董瑞锦在当地,也没有找到他涉及谋杀或纵火的直接证据。
此案到了今年,陪审团经过为期8周的庭审,在7月27日宣告董瑞锦有罪,他的罪名有谋杀、严重纵火、亵渎尸体、阻碍逮捕、毁坏证据、非法持有武器、以非法的目的持有武器以及跟踪罪。
11月3日,法官卡兹劳(Christopher Kazlau)宣判董瑞锦在新泽西州的监狱终身监禁,同时受到“禁止提前释放法”(NoEarly Release Act)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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