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
在加拿大
我先生(我的担保人)三月中去的加,递交了材料后,五月一号通过审核,拿到了文件号,他在加那里有朋友,可以挂靠个公司,说公派回国,所以我们计划他六月份回来,想要宝宝了。然后待到明年,估计我移民也能一起申请出来了,再一起过去生宝宝长登。请问各位有经验的朋友,这期间如果我按计划怀孕了,是否需要从新体检,补交怀孕材料?另外这样的计划行的通吗?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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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LZ境外团聚审理速度很快地,搞不好你老公6月回来时,你的移民纸已经拿到了,再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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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没登陆前没有新的家庭成员,使馆未要求,就不用补。非公民的担保人团聚期间,要求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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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好象未入籍不能申请境外团聚的............................LZ境外团聚审理速度很快地点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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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仍旧是,关于担保人团聚期间能否回来的问题,头大。有声音说可以回来,有的说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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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仍旧是,关于担保人团聚期间能否回来的问题,头大。有声音说可以回来,有的说不可以。。。、:(点击展开...因为有回来没事的,有因此被拒的。各依所选,各安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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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确实如此。只能碰运气了。还是决定回来。如果这期间我怀孕的话,用不用补交相应的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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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只要没有出生 不要补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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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请不要给我发短信提问....不要逼我麻烦先看这里:配偶及小孩团聚资料 整理帖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59279确实如此。只能碰运气了。还是决定回来。如果这期间我怀孕的话,用不用补交相应的材料呢?点击展开...三思而行吧。有规定PR在担保期间只能临时离开加拿大。问题是么理解这个“临时”,按我理解,比如,在加拿大依然租着原来的房子,临时离开个把月算临时,如果把房子(担保时填的地址)退了,跑回中国工作,这个要让VO理解成临时可能就难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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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如何在同时回复多人时使用“引用”功能 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17477常用好软件收集(只讨论免费和正版的)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我老公在加有朋友,他叫朋友开了个工作证明,准备的理由是公派回国,因为正好他和朋友谈的项目和中国这边有联系。然后他把租的房子(担保时填的地址)退了,改成了他朋友家的地址。这样应该没有问题吧?按我理解,如果我怀孕,是否会有利于对我们婚姻的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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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我老公在加有朋友,他叫朋友开了个工作证明,准备的理由是公派回国,因为正好他和朋友谈的项目和中国这边有联系。然后他把租的房子(担保时填的地址)退了,改成了他朋友家的地址。 这样应该没有问题吧? 按我理解,如果我怀孕,是否会有利于对我们婚姻的证明呢?点击展开...希望VO的思路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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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我老公在加有朋友,他叫朋友开了个工作证明,准备的理由是公派回国,因为正好他和朋友谈的项目和中国这边有联系。然后他把租的房子(担保时填的地址)退了,改成了他朋友家的地址。这样应该没有问题吧?按我理解,如果我怀孕,是否会有利于对我们婚姻的证明呢?点击展开...我记得看到的资料里,“公派回国”这种办法,只在某种情况下对“移民监”的“监外执行”有效,没看到准许PR在担保期间也能通过这种方法回国的官方规定。如果你想借助这种方法,一定要找到官方依据才好,不然风险相当大。另外,生宝宝是件大事了,最好不要靠自己单方面的估计来确定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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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如何在同时回复多人时使用“引用”功能 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17477常用好软件收集(只讨论免费和正版的)我先生(我的担保人)三月中去的加,递交了材料后,五月一号通过审核,拿到了文件号,他在加那里有朋友,可以挂靠个公司,说公派回国,所以我们计划他六月份回来,想要宝宝了。然后待到明年,估计我移民也能一起申请出来了,再一起过去生宝宝长登。 请问各位有经验的朋友,这期间如果我按计划怀孕了,是否需要从新体检,补交怀孕材料?另外这样的计划行的通吗?不会有什么问题吧?点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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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9HalifaxNew choice, new life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谢谢各位。另外的问题是要不要让vo知道我怀孕了。知道了会为我们加分?还是会觉得我先生待在国内不妥?纳闷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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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VO的思路是可能存在个体差异的,但他们做决定都会拿出条款作为依据。所以我建议申请人的一些决定都要建立在有据可查的条款的基础上为好。前人有些教训就是申请人的主观性过强导致的。另外,我理解,“担保审核期间在加居住”与“担保期间在加居住”是两个概念,我理解到的官方说明应该指的是“担保期间在加居住”。至于怀孕能否加分,我相信至少没有VO会肯做出确认,因为他们不会对没有依据的情况做任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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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如何在同时回复多人时使用“引用”功能 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17477常用好软件收集(只讨论免费和正版的)回复: 关于申请团聚期间怀孕的问题谢谢各位了~我们会三思而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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