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关于加拿大团聚移民的咨询
在加拿大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的情况。我和我老公都是中国人,我老公是技术移民去的加拿大,2005年4月登陆的蒙特利尔,他于2005年6月在加拿大境内与当时正在那里留学的前任女朋友(美出国前两人已是男女朋友关系)注册结婚。结婚后其前妻在加拿大境内等候永久居民身份。我老公为她做了3年的担保。两人于2006年11月回到中国,因感情不和与2007年1月在中国通过法院诉讼的形式办理了离婚手续。我和我老公是2007年5月份在中国登记结婚的,现已有了孩子。我想问一下,我老公现在想办我和孩子去加拿大团聚,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他上一次的婚姻是不是会影响我们的家庭团聚移民?他上一次担保过他的前妻3年,我想确认一下这3年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他前妻现在也已在中国再婚,并且也正在办理她丈夫去加拿大团聚,请问我老公是不是还要继续担保他前妻直至3年担保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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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加拿大团聚移民的咨询如果您的户口和联系地址在“香港,澳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以外,那么您的案件将会被转到北京使馆,审理时间是3-6个月。上一次的婚姻需要给移民官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离婚。这三年是从前妻获得移民身份的那天算起。您老公需要继续担保,直至完成3年的担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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