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我和同性伴侣的团聚移民之路
在加拿大
(ZT) 一、还记得一年多以前,自己在网上苦苦搜寻关于同性伴侣移民的各种信息,那时就下定决心,等到我们成功的一天,一定把自己的准备过程和材料清单贴到网上来,对以后的couple们提供一点帮助。到了今天,BF已经来了两个多星期了,拿到签证也有一个多月,自己的计划却一拖再拖的,呵呵,今晚终于静下心来,写写我们的回忆录,是对朋友们的一点交待,更是对我们过去一年的又一次重新回味。二、我是在2003年中登录加拿大的,出发前下定决心要把BF尽快申请过来,如果不幸失败了而其他途径也不行的话,我拿到passport后也会毫不犹豫的回去。还记得在vancouver机场的时候政府给了每位新移民一堆资料,在转机的时候我大概的看了看,第一次看到了common-law partner这个说法,仿佛漆黑的夜里亮起了一盏明灯,呵呵,前途顿时有了方向。刚来的那段时间,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资料,去了当地的华人服务中心,也去了很多的律师事务所,很多的回答都是不知道这样也可以,网上介绍的律师主要也是外省的,无法接受我们的委托,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努力寻找,终于在本地找到一个律师愿意接我们的case,收费3000CAD,但就在签合同的前天,律师却突然变卦,说考虑到难度较大,决定增加到4000,而且各种费用需要另行支付,晕,郁闷之下决定fire她,一切自己来,内心带着些许兴奋些许向往,也带着犹豫和担忧,在错综复杂的心情下踏上了我们的团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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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介绍一下我们的申请进程:(R代表我,BF代表BF)1. 2004年3月16日RP正式寄出全套申请资料2. 2004年3月18日CIC(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收到申请资料3. 2004年4月7日CIC开始受理申请并于4月8日转到MRCI(Ministère des Relations avec les citoyens et de l'Immigration)4. 2004年4月16日R收到CIC确认开始受理的信5. 2004年4月28日RP收到魁省CSQ申请表格并电话要求英文翻译件6. 2004年5月4日R收到CSQ的英语翻译件7. 2004年5月5日BF打印CSQ并签名传真给我8. 2004年5月6日R直接去魁省的办公点交CSQ表格(原件和传真件)9. 2004年5月11日香港大使馆开始受理并发第一封新要求例行的补充材料10. 2004年5月19日BF收到香港大使馆的信11. 2004年5月21日R寄出护照的True Copy(每页纸)给BF12. 2004年5月27日R收到魁省审批完毕的CSQ13. 2004年6月7日R寄出CSQ原件和调查问卷,以及最新的电话费清单给BF14. 2004年6月10日BF收到并进行整理后寄出15. 2004年6月17日香港大使馆收到补充材料并恢复审理过程16. 2004年8月21日香港大使馆通知9月14日进行面试17. 2004年9月14日BF在香港接受面试,随后进入背景调查阶段,由于第一次体检在一月份,而背景调查因个人情况时间差异很大,所以BF接受签证官建议,选择进行第二次体检,同时被告知第二次体检需要八个星期左右18. 2004年10月8日收到第二次体检通知并于10月12日在广州进行体检19. 2004年11月29日晚上状态变为DM,狂喜之余开始盼望取签信20. 2004年to 2005年初,从预期的一个月等到两个月,又开始第三个月...21. 2004年2月29日终于收到取签信,大功告成!(实际上信中显示DM后几天case就已经全部处理完了,但依然让我们等了近三个月,不过现在一切都无所谓了)四、材料准备清单:(随后有补充说明)1. 按CIC要求完成所有表格,表格的下载地 http://www.cic.gc.ca/english/applications/fc.html 2. 共同居住的租房协议以及BF宣誓和宣誓公证3. 我的申请信(中英文)4. 双方的电话费清单5. 我们的照片6. 双方的信件,email,聊天记录7. 我的信用卡月帐单,上面有我们双方的名字(主副卡)8. 我的个人意外保险,受益人为BF9. 我的收入证明及每周的pay roll(optional)10. 我的雇主证明(optional, only if u r working)11. 两份朋友证明信12. BF的户口本的英文翻译13. BF的遗嘱及公证,我为受益人14. BF的未婚公证15. BF的学历及学位公证16. BF的出生公证17. BF的无犯罪公证18. BF的护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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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该说申请里面最重要的是同居一年的证明,在政府要求的各个表格里也是从各种细节去证明我们的关系已经持续一年以上,为此我们考虑了很多种方式,如居委会开证明、朋友证明、信件共同地址、租房协议等,但实际操作起来,还是觉得租房协议最具有说服力。但其中也有比较麻烦的是,租房协议是以我的名义签的,房租水电电话等收据也只有我的名字,BF有自己的宿舍和通信地址,他的各种收据都是直接寄往公司,因此我们住的地方从来都没有双方的帐单(现在的朋友们如果有条件的话,尽量用共同的地址,政府还是比较相信这些社会帐单的),所以我们能做的只有将租房协议去进行公证。房东当时是知道我们住在一起的,每次来收房租的时候总能见到,因此我们想请他帮忙重新开一个租房协议,以我们两人的名义签这个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咨询了公证处得知我们两人和房东必须三人同时到场并携带身份证件,如果我在国外,必须由所在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出具授权委托书。为此我在这里办理了授权委托书,在加拿大办的程序为:你当着律师的面签委托书,然后经律师协会盖章,再送交大使馆确认。哪知在律师那里就卡壳了,律师说明,所有的委托必须注明委托办理的具体内容,关于房产的,必须提供房产证的原件,晕的一塌糊涂,一再说明,只是为了将租房协议去公证,不涉及任何买卖,就这样也换了几个律师才有一个同意办理,还不能保证大使馆一定能签出授权书。虽然一路波折,但授权书终于签出来了,但等在国内公证的时候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公证处要求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原件,虽然他很愿意帮这个忙,但由于房子是属于他们单位的,他无法提供原件,至此,租房协议的公证耗费了很长时间却一事无成。在此情况下,BF开始咨询居委会,我开始联系我的一个朋友(他是早期一次性付款买了房子,如果分期付款房产证在银行就又不行了),由他提供租房协议再公证,但由于他属于公司的领导层,当初为了避免麻烦,用他在老家的姐姐的名字买了房子,而公证处不接受他出具的租房协议,除非有他姐姐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公证,如果在老家那边出具授权书,必须经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而且也需要房产证的原件,晕晕晕,怎么这么麻烦,但好在这个虽然很麻烦,花费多一点时间总能办成的,只是要很麻烦他了,不得已,只好空头支票开了一大堆出去,呵呵。居委会和预料的一样毫无进展,因为居委会从来不知道BF住在那里,他的身份证也从未在居委会登记过,所以想从居委会下手的朋友们一定要提前和大叔大妈们打好招呼,多帮他们干些力气活,积累点人气,这样有需要的时候就会方便点。就在一个公证已经搞的我们疲惫不堪的时候,事情出现了意外的转机,那时BF已经是市公证处和区公证处的熟客了,一次他向一个办事员描述了一下处处碰壁的情形,这位热心的办事员建议他可以对租房协议的原件进行真实宣誓,然后再对宣誓进行公证,真是一个从所未闻的好主意,没想到咱们的政府还有通人情的一点地方,呵呵。这下操作起来就容易了很多,我们自己做了份租房协议(已经不好意思再麻烦房东了,好在他都知道这些事,背景调查也应该不会引起问题),然后重新做了所有的房租收据,当然都是用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再把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收据在公证处进行指定翻译和公证,虽然中间也消耗了不少时间,但比起之前的波折来说简直太容易不过了。这样最主要最直接的证明材料终于搞定,我们陶醉在艰辛的第一步的成功里,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这里面还隐藏着一个漏洞(详看第八节),到了最后阶段,差点让我们前功尽弃,但那时,居然被毫无经验的我们轻易的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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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话清单也让我头痛了好一阵,刚来加拿大那会就听别人介绍说calling card很便宜,五块钱的卡可以打250分钟,而且只要3.75元,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和BF一直都用calling card联系,但等开始办申请手续的时候却发现我们无法提供任何一份电话帐单,我给calling card的客服打了电话,他们只能在电话中提供所有的通话记录,而不能通过邮寄或传真,至于那个每张电话卡上都有的email,我试了不下三十次,从来不会得到一次回应。虽然电话清单不是必须的,但它所占的比重相当大,迫不得已,我将所有的卡收集在一起,分成不同公司的然后彩印下来,做了一个总的说明,告诉签证官我已经很努力的想得到电话清单,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无法如愿,但他可以根据我所提供的卡号去查询。Email就容易了很多,我们的来往邮件都有保存,去掉那些对政府的批评,剩下的就一起打印了出来,包括那些肉麻的话,呵呵。刚开始的时候我还试图翻译用中文写的那些,后来才发现CIC不需要全部英文,这可省了我不少的时间。我的BF都喜欢用QQ,QQ能保留最近一段时间的聊天记录,我们也一起打印了出来,不象MSN,说过的话,就再也找不到了。交完申请信之后听一个朋友说起Just-Tel,它是温哥华的一家电信公司,在montreal也有接入号,每次打长途的时候只需要拨入它的接入号,剩下的操作就和calling card一样了,最大的好处是每个月能收到邮寄的帐单,里面包括所有的通话记录,从知道的第二天起,我的所有电话都申请了它的接入功能,然后每天我都变化着各个电话打给BF,呵呵,这下电话清单一下齐全了好多,在补资料的时候,我把这些清单也一起补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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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照片也比较郁闷,我们所有的合照只有两张,好像还不是很亲密的样子,早知道就天天拍十张了,呵呵,没办法只好把我们的一些单人照打印了出来凑在一起,然后解释说我们喜欢两个人独处,所以一般没有办法让其他人帮我们合影,解释的有些勉强,只好凑合着用了。以Common-law partner移民的话需要提供两份朋友的证明,只好抓差一样分配给两个朋友,没想到其中的一位朋友寄回来以后文笔优雅,逻辑清晰,简直不敢想像出于他手,询问之下才得知经他英国朋友的润饰,great! 本来正在犯愁我的长达十几页的申请信要翻译到什么时候呢,这下只要一个email就全寄给他了,让他帮我慢慢的头痛吧,呵呵。当初他也曾打击过我,写那么长的申请信干什么,签证官需要的是事实,这些感情上的东西不会有什么帮助,但我想我们的case没有什么可以借鉴,只要能做的都尽量做的更好吧,况且我们的申请信一定程度上能帮助签证官相信我们的感情是genuine and continuing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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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面提到的那个几乎致命的漏洞,是BF面试的时候暴露的,面试官问他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你们提供的在一年多时间中共同居住的房屋租金收据纸张没有任何新旧差别,是不是伪造的?当时BF一听就傻掉了,因为我们为面试做了很多准备,但不曾想到是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的情况是,实际的收据都是房东以我的名字开的,这样无法体现出我们共同居住一个地址,各种电费水费等账单,都是在房东的名下,而各种信件,我们又都是分别寄往各自的公司,这样还是没有共同地址。想到和房东联系,重新开各个月的收据,又实在太麻烦,说不定房东以为我们想勒索租金呢,呵呵……所以干脆就自己买了一本收据,从里面间断的撕了一些页,找了一个朋友模仿房东的笔迹,以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开了新的收据,并用此收据在公证局做了个人宣誓,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从加拿大还给房东打了几次电话聊聊家常,让他回忆起当时我们两个人一同居住,免得移民局跟他调查他一问三不知就麻烦了,当时还得意洋洋的,觉得基本都考虑到了,不料却忽视了收据的新旧程度。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如果BF坚持说不是伪造的,万一被当场提供证据识破,后果不堪设想,好在他生性比较老实,于是一五一十的竹筒倒豆子的全部都交待了,据他后来跟我说,当时交待的时候全身都在冒冷汗,连声音都是颤抖的,至于再之后的任何问题,他都不敢有任何隐瞒……或许是他的诚实态度吧,现在已经无从推测了,不过当最后面试官缓慢的告诉他,她选择相信他所说的一切时,那种极度喜悦之情简直难以形容,以致于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BF总是说我们的成功得归功于他的出色发挥,而我之前的种种努力,在他那么出色的发挥面前,自然也就不算什么了。祝天下有请人终成眷属!Txxxx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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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Lxxx,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了我所需要的信息了!谢谢你!我很快就要移民到加拿大了,可是我BF还留在国内,所以这个信息对于我来说,真是极其宝贵啊!不过有两个问题要问楼主:1,你的信用卡是国内开的吧,我当初开的时候,他们说要亲人之间才能开主副卡的,所以我BF没有开成副卡。你这怎么做到的?2,我们当初在国内买保险的时候,受益人方面也要求有血缘关系才行,你们又是如何做到的?你的保险是在国内买的还是在加国?非常感谢!----------------------------------------------------------------------------From Txxxx,To Lxxxx,先祝福一下,希望你们一路顺利,早日在加拿大团聚,呵呵.当初我非常想开联名账户,但咨询了国内的银行,答复也是要直系亲属才行,而加拿大的银行必须要有副卡持有人的SIN卡号,同时他本人也必须在场,所以联名账户是无计可施了.后来在网上见到另一对朋友,他们是美/加的团聚,他告诉我可以办信用卡的主副卡,效果和联名账户差不多,办的时候通过银行网站进行申请,收到信件后再模仿一个签名就行,这样果然很顺利的办了信用卡的主副卡,每月的结算单中也分别有了我们两人的一些profile.我的保险也是在这里买的,单买一份保险会贵很多,我是买的银行的group insurance,这样会便宜很多,一个月才12块钱左右,不过这两天买车险的时候发现还有一个更便宜的,一年才四十多,保的项目也没什么分别.当初我向银行咨询,他们明确表示可以将确认函按照我要求的格式:benefit people: common-law partner ***,但在收到信后却发现连名字都没有,打电话询问,他们说已经按我的要求做了,但不知为何到了我手上又变成普通格式,他们将会立即重新寄一份给我,并会确保所有信息无误.但等了一个多星期收到后,居然还是一模一样,当时我可是满腔的怒火啊,电话再次询问还是一样的答复,气愤之下要了他们经理的电话和传真,电话打过去一通怒骂,好像那个经理也没全明白,呵呵,然后我就发了一份传真,表达我的愤慨并重新阐述了一下我的要求,当天下午就收到了他们的传真,格式正如我所想,excellent,虽然以后每月的帐单中把common-law partner给悄悄又去掉了,但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只要第一份去寄给CIC就行了.---------------------------------------------------------------------------From SxxxxTxxxx说的对,办信用卡的主副卡很管用。我和我老公所有的信用卡,不管是美国的还是加拿大的都是联名的,后来银行账户也是开的联名。每个月信用卡公司和银行的statement上面都会有两个人的名字。Lxxxx,另外一个可行的方案是。你到加拿大登陆后,让你的BF申请VISITOR签证过来,然后在加拿大注册结婚,收到结婚证后,可以省掉很多材料公证的麻烦。而且,以你作为SPONSOR申请他来团聚,速度会快很多,这会比common-law partner更方便。---------------------------------------------------------------------------------From Bxxxx主副卡的问题,我可以回答,因为上周正在帮助BF办理。国内建设银行的龙卡(双币种)贷记卡可以为非亲属关系的朋友申请副卡,我已经为BF申请,目前正在申请处理中,还没有拿到手,我想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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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Jxxxx在这里多谢Txxxx的信息,给我很大的帮助。我是今年以独立技术移民身份取得永久居留权的,打算年内先到加国激活身份,然后回国和BF再生活一年,留心收集一下这一年我们在一起的证据。其实我们在一起前后已经快四年了,只是因为以前没有刻意留下什么证据能证明我们的关系。等有了一些我们在一起一年的证据后,我再正式到加国定居,然后从加国申请我BF以同性伴侣身份移民(我想知道从加国申请是否比从国内申请要快?)。不过我现在有些拿不准是这样申请好,还是以结婚的方式好。如果以结婚的方式,需要解决两个前提:一是BF是否能容易获得签证到加拿大探望我?二是BF到了加国后,无论他取得的是何类签证是否都能和我在加国注册结婚?如果可以,人们说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办好,这种结婚的方法是不是可行呢?还有不少地方不太明白,还请多多指教。给朋友们添麻烦了。-----------------------------------------------------------------------------From TxxxxTo Jxxx,你登陆以后的团聚申请只能从加拿大递交,无论你是否在加,而且会有一段时间你必须留在加拿大(在PartA有说明),递交申请后的第一步是对你的资格审定,通过后移民局会将你的申请转寄到国内的北京/香港大使馆(根据你所在的省确定),然后是大使馆对你们关系的审定以及对你BF的背景调查,这之间会要求补充材料、提供证明、参加面试等等。以我的看法是结婚好,只要你能顺利办成的话。你的BF来加的难度决定于你们本人,如果能搞到商务签证来考察之类的会很容易,如果申请探亲的话就要证明你们的关系,比较麻烦些。结婚到不是很复杂,montreal已经有好几对朋友登记了,他们的回答会更准确些,Sxxxx,快来帮帮我,呵呵。不过配偶和同性伴侣团聚移民政府是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的,如果是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属的话都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这也是比较人性化的方面。当然如果你工作的话,雇主证明信和收入税单会对你的申请有一定的帮助。这个是政府提供的申请过程 http://www.cic.gc.ca/english/applications/fc.html ,非常详细,你一定要多看几遍,呵呵,想当初,我连上厕所都当红宝书一样捧着。---------------------------------------------------------------------------------------From Mxxxx在魁省登记结婚获得证书是很快的,仪式后一个月就能收到,但是申请结婚到举办仪式之间,有至少20天的公告期,这点要事先考虑好。这个网站http://www.samesexmarriage.ca/ 对加国各地结婚的规定介绍得比较详细,特别对外地朋友要到魁省登记结婚怎么处理这20天公告期提出了建议,可以仔细看看。--------------------------------------------------------------------------------From Sxxxx说到同志移民法律网站,这里有一对温哥华的同志律师的个人主页。上面有许多关于同志移民的法律介绍,甚至可以发EMAIL去咨询,而且最初的咨询都是免费的。http://www.smith-hughes.com/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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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好详细,对广大夫妻团聚的筒子都有很大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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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看来帖子中的主人公都办事能力很强, 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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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这是在说‘同性’伴侣,是没有结婚证的可能性的,办成了还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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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8的世界硬币收藏: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131759eli8的澳洲之旅: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202076递国外的朋友请进: 赏 2006-05-09#12 2,811 $0.00 主副卡的问题,我可以回答,因为上周正在帮助BF办理。国内建设银行的龙卡(双币种)贷记卡可以为非亲属关系的朋友申请副卡,我已经为BF申请,目前正在申请处理中,还没有拿到手,我想应该没有问题.....这个主副卡对于广大团聚的都有好处吗,确定可以办好是吗,我去银行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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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详细啊,楼主真是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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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断臂山。好在以达成心愿而结束了。想想,也挺感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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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请问是中国移动吗?我是中国联通,我的小灵通坏了,你们能派中国铁通来修一下吗?新版断臂山。好在以达成心愿而结束了。想想,也挺感人的。点击展开...是啊,他们的故事挺感人,因为在异性夫妻团聚都不能达致 100% 成功的情况下,他们的申请注定需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但凭他们的深厚感情和一股韧劲,最后如愿以偿,而且成功后给别人无私提供帮助,即使夫妻团聚类的案子也能从这故事的过程中获益……他们的人格精神值得钦佩! 最感动的还是面试时移民官知道他们因为在国内取证困难而伪造了租房收据的真相下,仍然选择原谅他们和相信他们……让我由衷替他们感到幸福,也为加国移民制度的包容性和人性化感到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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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我正在为我的CASE发愁呢刚接到的一个同性CASE.只听过,没有实例。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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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1111 说:好贴!我正在为我的CASE发愁呢刚接到的一个同性CASE.只听过,没有实例。祝你幸福点击展开...强,还真被你找到了! 对了,在家园搜索帖子可以用tag的方法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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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请问是中国移动吗?我是中国联通,我的小灵通坏了,你们能派中国铁通来修一下吗?强,还真被你找到了! 对了,在家园搜索帖子可以用tag的方法比较快。点击展开... 谢谢!觉得这个论坛可以学习到很多!希望和更多人交流。 而我们平时做资料时都很死板。 不过还得为我的CASE发愁啊,几乎没有联名的资料。这个问题比较严重。 有成功的案例,最起码看到更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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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复杂.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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