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求助,移民的时候单身,现在申请团聚
在加拿大
我和爱人第一次同居一年半,然后分手了,之后爱人申请了魁省移民,填的单身,四个月后我们感情复合开始第二次同居,同居三个月后爱人拿到了VISA,此时没有向使馆更新同居状态,五个月后爱人首登,此时第二次同居8个月,他也没有更新同居状态,首登多伦多20天后回国,长登的时候第二次同居共16个月,也没有更新同居状态。请问这里面有问题吗?有没有违反加拿大法律?1.第一次同居在经历了四个月的分手后,还算有效的同居时间吗?2.如果第一次同居不算有效同居,那在拿到VISA后第二次同居只有3个月,不更新同居状态是不是合理的?3.首登的时候我们第二次同居共8个月,不更新同居状态是不是也没有问题?4.长登的时候我们第二次同居已经有16个月了,这时还有必要再申报同居状态吗?到现在为止已经离长登过去10个月了,一直没有更新婚姻状态,我们现在申请团聚,有没有问题?哪位大侠帮帮忙解答一下啊?
评论
回复: 求助,移民的时候单身,现在申请团聚看得我头疼。 既然拿到visa是单身身份的,所以之前的什么同居都不能算,也千万不要写!短登之后的可以算作有效同居时间。 不过说真的,中国不承认同居的合法地位,所以。。。同不同居的真的不是很重要。结婚了就申请团聚,没结婚申请不了,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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