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Common-law Partner以家庭团聚来的加拿大,没有在一
在加拿大
请问,Common-law Partner以家庭团聚来的加拿大。如果没有在一起住满两年就分居了,两年后她的移民身份怎么办。她现在已经拿到移民局发的五年有效期的枫叶卡。移民局根据什么来判定她的去留?有没有这样的先列?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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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诺了政府你要负责她的基本衣食住行三年,因为你是担保人,记住是三年不是两年!!!你们生活在一起不到两年分手,如果涉及到家庭暴力,你对她的家庭暴力,她可以申请豁免,来保住移民资格如果是她的原因导致你们分手,她的移民资格是有条件的移民资格,所以才有两年的这个限制,因为怕造假,所以如果被移民部发现的话,她的移民资格会被取消Common law partner 除非是同性伴侣,否则很难通过审查,因为移民官会问,既然都同居了为何不结婚,之前就遇到过一个,移民官第一句话就问的这个问题,结果对方就哑口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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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她登陆的时候是否拿的是 Conditional P.R. 。如果是,她在renew 枫叶卡的时候证明首两年和你的关系不变;如果不是拿的Conditional PR, 她不受这个两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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