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请教关于身份保留的棘手问题
在加拿大
我是主申请,于2005年初拿到移民纸,丈夫于2005年底去世.我于2006年带孩子登陆加拿大后回国后一直没去,在思考是否长登的问题.现在我想带孩子去长登了,可是有谁知道象我这种情况怎么和加拿大移民局解释我丈夫去世这件事呢?因为我2006年登陆时未提此事,只告诉移民局我丈夫过一段时间就会来的,因为我听说象我丈夫去世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初次登陆之前,应该事先告知移民局,案件将会被重新审理,甚至有可能重新面试,由于怕影响登陆,所以当时就没说,现在长登了,我能如实说吗?如果不说,岂不是影响我在那边的婚姻情况记载以及福利的申请?请智者指教,我该怎么处理此事,我想下个月有可能的话去一趟加拿大,请各位帮我想想我能做些什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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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请教关于身份保留的棘手问题麻烦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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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请教关于身份保留的棘手问题花钱在国内做一份死亡公证,把过世日期写在2006年你们登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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