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入国籍以后
在加拿大
问几个问题。如果入国籍以后,领取了加拿大护照,中国护照不消。再持中国护照回国。会有什么影响?回国以后,将来还不能回加拿大?怎么回?在国内一段时间以后,还想拿中国护照申请去加拿大还能申请下来吗(旅游,商务考察)? 总之,目的是:入加拿大国籍以后,还是回国发展一段时间,等人老了再说,怎么操作。两全还有还有,如果入国籍以后拿中国护照回中国,在中国有小孩以后,能否在全家中国申请小孩为加拿大公民?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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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1-没影响 2-持中国护照回加拿大你要有签证才可以,除非你办个旅游签证走(如泰国旅游,到了泰国再拿你的外籍护照回去)3-不清楚 个人感觉你在国内注册个公司,这些问题大部分都能解决了。5-孩子应该能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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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放弃1-没影响 2-持中国护照回加拿大你要有签证才可以,除非你办个旅游签证走(如泰国旅游,到了泰国再拿你的外籍护照回去)3-不清楚 个人感觉你在国内注册个公司,这些问题大部分都能解决了。5-孩子应该能申请的。点击展开...从泰国入境加拿大,加拿大海关会不会奇怪,你没加拿大出关的记录,你当初怎么离开加拿大的?另外我能不能直接办加拿大旅游签证?有点搞笑,一个加拿大公民,拿着中国护照去加拿大大使馆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会是个什么效果?在国内注册一个公司?怎么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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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泰国对加拿大是免签证地。。。。。。还没听说加拿大对中国开放旅游(因私)。。。。在国内注册个公司你就可以办工作签证,可以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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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放弃泰国对加拿大是免签证地。。。。。。还没听说加拿大对中国开放旅游(因私)。。。。在国内注册个公司你就可以办工作签证,可以常居。。。点击展开...想的容易,做起来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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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从泰国入境加拿大,加拿大海关会不会奇怪,你没加拿大出关的记录,你当初怎么离开加拿大的? 另外我能不能直接办加拿大旅游签证?有点搞笑,一个加拿大公民,拿着中国护照去加拿大大使馆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会是个什么效果? 在国内注册一个公司?怎么就解决了?点击展开...你自己都回答了问题了,还假想那么多? 入了加籍,加拿大外交部同时通知中国外交部,中国外交部的外国人成员里就有你的名字了.因此1. 即使你手中的中国护照有效期内但你已没有枫叶卡,更没有可能在加拿大外交部拿到签证. 2.你的中国护照过期后你也在没有可能换到新的中国护照了.每个国家外交部门那么多人时时刻刻管理护照签证,你能想到的扣,这些人可不是白工作的,简单的作弊的路早给堵上了啊.如果谁很简单的一试被抓到,我看有的好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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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你自己都回答了问题了,还假想那么多? 入了加籍,加拿大外交部同时通知中国外交部,中国外交部的外国人成员里就有你的名字了.因此1. 即使你手中的中国护照有效期内但你已没有枫叶卡,更没有可能在加拿大外交部拿到签证. 2.你的中国护照过期后你也在没有可能换到新的中国护照了.每个国家外交部门那么多人时时刻刻管理护照签证,你能想到的扣,这些人可不是白工作的,简单的作弊的路早给堵上了啊.如果谁很简单的一试被抓到,我看有的好受的.点击展开...先搞一本第三国护照,入籍是加拿大通知的就是第三国了,和中国无关也就是中国政府不知道了。 反正中国政府不知道,所以还能换新的中国护照。 如果怕被抓到,就不会想这种办法了。撑死胆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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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anadameet.com你自己都回答了问题了,还假想那么多? 入了加籍,加拿大外交部同时通知中国外交部,中国外交部的外国人成员里就有你的名字了点击展开...有这个可能吗?每一个时刻,多少中国人入国籍呀?中国政府全统计了?加拿大政府有汇报的义务吗?这条你是确实知道,还是听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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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你自己都回答了问题了,还假想那么多? 入了加籍,加拿大外交部同时通知中国外交部,中国外交部的外国人成员里就有你的名字了.因此1. 即使你手中的中国护照有效期内但你已没有枫叶卡,更没有可能在加拿大外交部拿到签证. 2.你的中国护照过期后你也在没有可能换到新的中国护照了.每个国家外交部门那么多人时时刻刻管理护照签证,你能想到的扣,这些人可不是白工作的,简单的作弊的路早给堵上了啊.如果谁很简单的一试被抓到,我看有的好受的.点击展开...你这种说法也有问题。首先加拿大是不是支持多重国籍?如果支持,为什么不能让拥有别国籍的加拿大公民,用其他国籍的护照入境?按理说,加拿大政府还更应该给签证。一个加拿大公民,就想用他的另外的别国护照进加拿大不行吗?什么叫支持多重国籍,不就体现在能拿好几本护照到处跑么?要控制这么严格,那就单一国籍不就完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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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再搞个香港身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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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 有这个可能吗?每一个时刻,多少中国人入国籍呀?中国政府全统计了?加拿大政府有汇报的义务吗?这条你是确实知道,还是听说呀?点击展开...建议你好好学习下各国的领事条约规定。这是2个邦交国之间的协议,不是汇报的义务。加拿大是移民国家外交领事条约里双方都有规定。加拿大不是每一个时刻都有人入籍的。中国人在加拿大没有多的那么多抢着入籍。到中国大使馆查下你会得到条文规定的,这是身份管理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需要也是加拿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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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你这种说法也有问题。首先加拿大是不是支持多重国籍?如果支持,为什么不能让拥有别国籍的加拿大公民,用其他国籍的护照入境?按理说,加拿大政府还更应该给签证。一个加拿大公民,就想用他的另外的别国护照进加拿大不行吗?什么叫支持多重国籍,不就体现在能拿好几本护照到处跑么?要控制这么严格,那就单一国籍不就完了么。点击展开...你这种想法很好笑。加拿大籍的人拿着护照进出加拿大没问题。拿着加拿大互认双重国籍的他国护照进出加拿大也没问题,但拿着只承认1个国籍的国家的护照就有问题了。这也是邦交国条约要求。你如果拿着台湾护照不用签证进出加拿大,但你拿着中国护照你必须出示枫叶卡,或签证。也就是说你如果有能力总能同时拥有中国护照和加拿大护照,加拿大不管你,但你入境加拿大外交部规定中国护照要有签证才可放行。这是现实。这也是2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时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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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再搞个香港身份就可以了。点击展开...都是自我想象,如果能随便搞到一个国家的身份,那这么多人还在加拿大蹲什么移民监那。弄个加拿大护照不就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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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首页 > 领事服务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 2008/04/14 一、申请人必须如实、认真、仔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如表格填写不实、漏填、字迹不清楚,可能导致签证申请遭到拒绝,或延误旅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和个案情况审发签证,有权依法拒绝申请人的签证申请,依法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二、各类签证申请基本要求与常识 (一)护照原件,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有足够的空白签证页。 (二)填写签证申请表1份,本人签名;除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外, 他人代填申请表均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如系旅行社代填,也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旅行社加盖便章。 (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X2英寸、白底、彩色护照照片1张。 (四)申请人入境后,如实际停留期将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必须在签证停留期满前,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申请延期。逾期滞留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五)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第一次持外国护照或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时,须一并出示本人原中国护照原件或旧外国护照复印件、以往中国签证记录复印件。 (六)外国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首次申请签证,须提供有父母姓名的该儿童的出生证明,以及父母任何一方的外国护照,或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证,如加拿大“枫叶卡”或移民纸(上述文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赴华目的、签证种类与具体注意事项 (一)赴华旅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旅馆订单。 2、往返机票。 (二)赴华探亲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往返机票。 2、亲属关系证明。 对出生地为“中国”(含港、澳、台)的外籍华人申请探亲签证,一般可不必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三)访问、商务签证,发给应邀赴华访问、经商、考察、讲学、进行科技文化交流的人员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其外事办公室)等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 2、旅馆订单。 3、往返机票。 (四)任职、就业签证,发给赴华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人需提供: 1、“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函或邀请信”原件。 2、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或由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赴华工作人员的随任配偶、子女须提供国内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和其他足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学习签证,发给赴华留学、进修、学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签发的“外国留学生签证申请表”(JW-202或JW-201)的原件和复印件。 2、接收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4、学习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均为3个月、一次入境有效,不标明停留期。持此签证人员在入境中国后1个月内必须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5、在华学习期不足半年者,一般发给F签证。 (六)过境签证,发给途经中国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外国公民。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提供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和联程机票。 2、过境签证一般为一次或两次过境有效的签证。 3、乘飞机过境中国、不出机场且停留期不超过24小时的机组人员和乘客,可免办签证。过境中国出机场,或在机场停留超过24小时的外国公民须事先办妥过境签证(持外交、公务护照者除外)。 4、下列国家人员持该国护照,如过境上海,可免办签证停留48小时:美国、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希腊等申根签证协议国家。 (七)记者(J-1和J-2)签证发给赴华从事新闻采访等与职业有关活动的新闻从业人员。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提供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正式签证通知函(电)原件。 2、J-1签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入境有效,不标明停留期。持证人进入中国后1个月内必须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J-2签证持有人可在签证允许的停留期内在华停留。 3、赴华旅游的记者,发给旅游签证(具体要求同旅游签证),但不得从事新闻采访等与职业有关的活动,否则属违法行为。 (八)定居签证发给经批准前往中国定居的外国公民。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提供“定居确认表”。此表可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定居签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一次入境有效,不标明停留期。持此签证人员在入境中国后1个月内必须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九)乘务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有政府间协议的按相关协议办理。无协议或不属于协议范围的,需提交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正式签证通知函(电)。 2、非定期专机、包机机组人员,须提供专机、包机所属公司的申请信函。在飞行许可获准后,飞机才能启程。 3、司乘人员赴华旅游、探亲,无论其乘务签证(如有)是否有效,均应另外申请旅游签证。 (十)外交、公务签证颁发给赴华执行公务或受委派赴华任职的外国政府官员、外交、领事人员等。请持外交、公务护照的申请人先与加拿大passport office联系。 (十一)团体签证必须5人以上团组才可办理。申请的具体手续如下: 1、组办单位须得到国内授权旅行社的确认函电后方可组团赴华,并须在向我馆申请团体签证时提供该函及其复印件。 2、组办单位负责填写打印的“旅游团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并提交旅游团成员护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名单中的内容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须准确无误。旅游团成员免填写签证申请表,免交照片。 3、旅游团的所有成员应同时在同一入出境口岸办理入出境手续。如有个别成员不能随旅游团同时在同一入出境口岸办理入出境手续,则不能将其列入旅游团名单中,而应为其申办个人签证。 三、办理签证时间:一般为4个工作日。当日取件(特急费)50加元;次日或第三日取件(加急费)35加元。当日取件(特急)必须在上午11点之前递交。 四、签证收费标准(美国护照除外) 一次入境50加元 二次入境75加元 团体签证40加元 注意:美国公民赴华签证不论次数统一收费130加元/每人;美国公民团签统一收费110加元/每人。 注:领取签证时付费,本馆只收取现金、汇票及保付支票。 我馆地址及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室 515 St. Patrick Street, Ottawa, K1N 5H3 对外办公时间:9:00-13: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Tel :613 ?7893434-232 Fax: 613-7891414 网址: Http //: www.chinaembassycanad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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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首页 > 领事服务 > 中国签证 加拿大公民及其它外国公民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进入许可须知 2003/10/13 [FONT=宋体] [FONT=宋体]一、下列人员赴香港特区可免办签证或进入许可:[/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一)加拿大公民持有效护照过境香港、赴港旅游或从事经贸活动且停留时间不超过3个月;[/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二)、享受免签待遇的其他外国公民在其免签期限内过境香港、赴港旅游或从事经贸活动。[/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二、下列人员赴香港特区,必须直接或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办签证或进入许可:[/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一)加拿大公民赴香港特区旅游或从事经贸活动且停留期超过3个月者;[/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二)享受免签待遇的其他外国公民赴港旅游或从事经贸活动,拟在港停留时间超过免签期限者;[/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三)外国常驻香港的领事官员及国际组织机构人员;[/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四)不享受免签待遇的国家和地区人员[/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五)无国籍者;[/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六)拟赴港居留、学习、受训、工作、投资、探亲或与家人团聚者。[/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三、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请签证或进入许可,须提供:[/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一)一般申请材料:[/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1[/FONT][FONT=宋体]、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的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2[/FONT][FONT=宋体]、填妥并经本人签署的《香港签证申请书》1份(可向香港特区入境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索取);[/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3[/FONT][FONT=宋体]、2X2正面半身免冠近期证件照片2张;[/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二)除一般申请资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供如下与赴港事由相关的证明和资料:[/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1[/FONT][FONT=宋体]、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人员到港赴任须提供派遣国外交部或其驻外使、领馆的照会;新任馆长还须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同意。[/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2[/FONT][FONT=宋体]、国际组织驻港机构新任代表及其它人员到港赴任须提供该组织的照会或公函。[/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3[/FONT][FONT=宋体]、欧盟驻港办公室人员须提供欧盟照会或公函。[/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4[/FONT][FONT=宋体]、赴港学习的一般学生:[/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申请人已注册就读的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号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该校接受就读的证明;[/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3)学历证明;[/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4)18岁以下学生须有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信件;[/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5)经济支持证明。[/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5[/FONT][FONT=宋体]、赴香港中文大学进修的学生:[/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在港有无住所及是否有能力照顾自己的证明;[/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就读时间少于3个月的证明;[/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3)香港中文大学发出的录取通知。[/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6[/FONT][FONT=宋体]、赴港受训人员:[/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主办人和受训人之间的合约、具体培训日程。[/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7[/FONT][FONT=宋体]、赴港工作人员:[/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雇主或保证人姓名、联络地址及电话号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注明职位、薪金及福利的服务合约或聘书;[/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3)学历及有关该职位的工作经验的详细证明,如文凭、证书及证明信等。[/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8[/FONT][FONT=宋体]、赴港演出、展览、讲演的人员:[/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有关的合同和联系信件。[/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9[/FONT][FONT=宋体]、赴港投资人员:[/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拟进行的商业活动性质、规模及实际资本、资金来源及经济证明;[/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3)体检证明。[/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10[/FONT][FONT=宋体]、赴港探亲人员:[/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双方关系证明。[/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11[/FONT][FONT=宋体]、拟与在港亲属团聚、定居的人员:[/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双方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12[/FONT][FONT=宋体]、持加拿大护照的前香港居民回港定居:[/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申请人曾持有的香港身份证、旅行证件;[/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曾定居香港的证明(如学校证明、银行存折、税单、雇佣证明等)。[/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三)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票额为52美元(包括30美元签证费和22美元入境处通知批准的回邮费)的支票或银行汇票(该支票或汇票应指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银行付款);[/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四)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的回邮特快邮寄单1份。[/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申请如获香港特区入境处批准,入境处将会把贴纸签证或贴纸进入许可直接寄给申请人。[/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四、通过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请签证或进入许可须提供:[/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一)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原件;[/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二)上述第三条中(一)至(四)项的内容材料;[/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三)有关费用:[/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1[/FONT][FONT=宋体]、凡属使领馆直接签发的签证或进入许可,除外交和公务签证免费外,其它签证或进入许可的费用为每人50加元。此类签证或进入许可需时4个工作日。[/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2[/FONT][FONT=宋体]、凡属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的签证或进入许可,申请人须向使领馆交纳50加元签证费。需要说明的是,支付以上费用并不保证申请一定获得批准。由于此类签证或进入许可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批准,所需时间至少3周,不办理加急服务。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在接到香港特区入境处的核准通知后即为申请人签发签证或进入许可。[/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地址: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 HONG KONG IMMIGRATION DEPARTMENT[/FONT][FONT=宋体] IMMIGARATION TOWER[/FONT][FONT=宋体] 7 GLOUCESTER ROAD[/FONT][FONT=宋体] WAN CHAI[/FONT][FONT=宋体], HONG KONG[/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电话:011-852-2824 6111[/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传真:011-852-2519 9619[/FONT][FONT=宋体][/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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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首页 > 领事服务 > 中国签证 中国公民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须知 2003/10/13 一、下列人员赴香港特区可免办进入许可: (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PIC)、香港身份证明书(CI)、回港证、海员身份证及载有有效回港签证或免签证批注的香港签证身份书(DI)和盖有香港入境权批注的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回港; (二)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台胞证”)及联程机票的中国公民自海外途经香港特别行政区、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三)持澳葡旅行证件、《外籍人士护照(PASSAPORTEPARA ESTRANGEIROS)》并持有澳门身份证两年以上的澳门居民途经香港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二、下列人员赴香港特区必须申办进入许可: (一)旅居外国的台湾同胞赴港或途径香港来往中国内地。此类人员应向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并同时申请进入许可。申请人须提供: 1、有效的台湾旅行证件及该证件的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 2、枫叶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申请表1份及“香港签证申请书”(可向香港特区入境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索取)1份; 4、2 X 2正面半身免冠近期证件照片3张。 5、申请费90加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规费40加元和进入许可规费50加元)。 台胞申请进入许可的手续与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访问香港的各类人士相同,请参阅本文第(三)条。持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在香港访问停留不超过7天免办香港入境许可。 (二)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访问香港的人士 海外持中国护照人士访问香港,可向中国使领馆申请3个月1次或2次、每次停留14天或1个月的访客进入许可。另外,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可向使领馆申请24个月多次有效、每次停留14天的进入许可: 1、过去在香港没有不良记录; 2、在申请当地已经通常居住不少于1年; 3、能够提供足够返回当地的证明; 4、在当地拥有固定工作或收入或正在就读。 (三)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访问香港的人士 凡过境香港,在港停留不超过7天者,可向中国使领馆申请停留期为7天的3个月1次或两次过境香港进入许可;凡访问香港,在港停留不超过14天的人士,可向中国使领馆申请停留期为14天的3个月1次或2次的进入许可。此类进入许可需时4个工作日。如要求加急办理,24小时内取证者须另交加急费50加元;48小时内取件须另交加急费35加元。 凡过境香港在港停留超过7天或访问香港在港停留超过14天者,其申请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此类申请需时3周,不办理加急服务,申请人须另交使领馆与香港入境处联系的通讯费用30加元。 (四)持《澳葡护照》和《外籍人士护照》的澳门居民进入或途经香港停留时间超过7天者,申请人既可通过使领馆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请进入许可,也可直接向该处申请。凡通过使领馆申请者,各类申请均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 三、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请进入许可须提交: (一)与赴港事由相关的文件和材料。 赴港学习、居留、工作、受训的申请人须提供: 1、保证书一份,申明赴港目的、拟旅行的时间、在港保证人姓名、住址及电话号码等; 2、与赴港事由相关的其它证明: (1)赴港学习的一般学生须提供: A、申请人已注册就读的学校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 B、该校接受申请人就读的证明; C、学历证明; D、18岁以下学生须有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信件; E、经济支持证明。 (2)赴香港大学进修的学生须提供: A、在港期间是否有能力照顾自己及有无住所的证明; B、就读时间是否少于3个月的证明; C、香港大学发出的录取通知或信件。 (3)赴香港受训人员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主办人和受训者之间的合约、具体培训日程。 (4)申请赴港工作人员须提供: A、雇主或保证人姓名、联络地址、电话号码; B、注明职位、薪金及福利的合同或聘书; C、学历及有关该职位的工作经验和详细证明,如文凭、证书及证明信等。 (5)赴香港演出、展览、讲演的人员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有关的合同和联系信件。 (6)申请赴港投资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拟进行的商业活动性质、规模及实际资本、资金来源,经济证明; C、体检证明。 (7)赴港探亲人员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双方关系证明。 (8)申请与在港亲属团聚、定居的人员须提供: A、担保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B、双方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二)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 (三)填妥并经本人签署的“香港签证申请书”(可向香港特区入境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索取)1份; (四)2X2正面半身免冠近期证件照片2张; (五)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票额为52美元(包括30美元签证费和22美元入境处通知批准的回邮费)的支票或银行汇票(该支票或汇票应指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银行付款); (六)写明收件人姓名、地址的特快邮寄单1份。 申请如获入境处批准,入境处将会把贴纸进入许可直接寄给申请人。 四、通过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向香港入境处申请进入许可,须提交: 1、有效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的原件; 2、上述第三条中(一)至(四)项的内容材料; 3、80加元申请费(其中包括50加元进入许可规费和30加元电讯联络费)。 使领馆在接到香港入境处核准通知后即为申请人颁发进入许可。 支付进入许可申请费并不保证申请人的申请一定获得批准。由于此类进入许可须经香港入境处批准,所需时间至少1个月。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地址:入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HONG KONG IMMIGRATION DEPARTMENT IMMIGA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电话:011-852-2824 6111 传真:011-852-2519 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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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建议你好好学习下各国的领事条约规定。这是2个邦交国之间的协议,不是汇报的义务。加拿大是移民国家外交领事条约里双方都有规定。加拿大不是每一个时刻都有人入籍的。中国人在加拿大没有多的那么多抢着入籍。到中国大使馆查下你会得到条文规定的,这是身份管理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需要也是加拿大的需要。点击展开...我是指是全世界范围的华人入外国籍。另外领事条约规定,估计没人去学。我觉得你肯定钻研过,没准还有license那。正好给大家讲讲吧。最好接合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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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我是指是全世界范围。另外领事条约规定,估计没人去学。我觉得你肯定钻研过,没准还有license那。正好给大家讲讲吧。最好接合具体案例点击展开...咳,新移民-老移民-新移民。真是研究这个干啥呢!不都是琢磨着自己这点小算盘嘛!看看有啥子空能钻钻。长远打算如何拿加拿大的退休金回国养老而已了。找个切实可行的道儿。 总的来说和移民一样空子不好钻啊。这么多移民,也没见到几个学习移民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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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入国籍以后还是不要钻空子的好,抓住的话那加护照也取消了,到时有你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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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anadameet.com/bbs/showthread.php?t=107227回复: 入国籍以后要好好看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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