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
我是给个体工商户打工的,不是给什么公司.根据中国的法律,个体工商户有权力雇佣帮手,签定劳动协议,这个是受中国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我查了 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上面要求个体工商业主对从业人数进行登记,与雇员的劳动协议应该在工商管理所备案, 可是我知道老板从来就没办过这2个手续, 我担心将来 vo来调查的时候,会把我认做是提供了虚假的材料,听说如果被认做提供虚假材料, 那一辈子都去不了加拿大了, 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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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一般不会去工商局查记录,他们的调查目前知道的是打电话或者亲自到公司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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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请问是中国移动吗?我是中国联通,我的小灵通坏了,你们能派中国铁通来修一下吗? 赏 2006-05-28#3 3,450 $0.00 与你的老板签一份劳动合同。递交材料的时候不是也要求这一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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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天 会 更 好 !!! 赏 2006-05-28#4 M 695 $0.00 如果你递交的是真材料,VO认为是假的,你还可以说明或是申诉,总是可以说清楚的。例如虽然劳动合同是补签的,是没有备案的,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真的造假,比如根本就没有雇佣关系,签了假的劳动合同,一旦被发现就永世不得翻身了,因为你已经触犯了加拿大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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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my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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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华 赏 2006-06-16#6
神之尊者§大象无形
1,418 $0.00 关注评论
赏 2006-09-14#7 3,872 $0.00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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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FNVO:TCW 自评68分 赏 2006-10-06#8
风月堂堂主
21,405 $0.00 但背调查的几率有多大呢?评论
赏 2006-10-06#9 3,872 $0.00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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