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工作单位变动, 是否需要主动补料呢?
在加拿大
我是2006年1月23日收到FN的, 相关的工作经验已经超过六年. 2006年4月我又换了新的公司, 工作也是和我申请的NOC相关的, 请问DX们:我是否有必要主动补料呢? 谢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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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DIY 2006. 01.23 FN 有补料VO=TCW2007.08.30 ME2007. 10.15 DM11.22 PL, 2008.08.06Vancouver2008.10.27 PR Card2014.11.21 Citizenship 赏 2007-01-20#2 1,292 $0.00 小熊亚笨来为你解疑难:如果你已经递交了过去六年的工作合同和推荐信,现在换了新公司,对你的工作经历分也没有影响,补不补料也不重要了。不过补料也不复杂,亦可以一同补上旧公司的推荐信(如仍未递交), 这样对你的工作经历分会更加稳妥,便补上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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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迟早都要补的,因为ME时会要求补料,假如撞上背调就更要主动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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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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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辱不惊,坐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赏 2007-02-03#5 1,173 $0.00 可以写一封,EMAIL就可以,说明新单位名称和邮寄地址,后者由为重要,联系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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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 2007-02-07#6 B 746 $0.00 为什么要新单位的邮寄地址呢?我原来留的就是家里的。单位地址好像没啥关系,而且我不想让新单位知道,会影响前途的,比如培训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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