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转贴】新史记烈女传之邓玉娇传
在加拿大
文/饕餮 湘鄂西之巴东,近有烈女出焉。此烈女非曩时夫死守寡之属,亦非旧时旌表之类,乃抗暴屠凶之女也。 盖巴东,隶属恩施州,其地偏狭,乃鄂西咽喉,神农架于其北,大巴山贯其中。土家、苗族等世守其地,宋相寇准曾为县令,将军贺龙于兹杀伐,虽然,巴东乃贫蔽之邑也。 有女邓玉娇者,正青春年少,于野三关镇充杂役,或以修脚小技苟活焉。五月十日,有该镇小吏三员,曰邓贵大、黄德智并邓姓者一,聚而饮,饮而思淫,遂至邓玉娇役作之所。斯时也,邓玉娇浣衣,而黄德智先入,见其美壮,以淫语亵,邓愠,斥其非,邓贵大醺醺继入,淫欲勃勃,见邓玉娇不从,乃大怒,出囊中钱,拍击邓女之首曰:“得非以我等无钱乎?”继之用强,扑邓女于椅,欲行**。邓女强挣而起,再扑,再起再扑,邓女大怒,忽出修脚利刃,直刺其喉,黄德智大骇,前搏,邓女横刀宰之,重创黄,而随行之邓姓者,心胆俱裂,骇立而已。邓贵大酒血狼藉,未几毙,黄德智者嗷嗷待毙,而邓女掷刀于地,挽发报警焉。 江湖传此,以为邓玉娇者,今之烈女也。宰恶吏于当场,抒民愤于巴东,壮哉!余则谓:僻远之乡,民族之地,秦汉以降,无论流官土司,均以抚民为善策,不以暴烈残其民。土家、苗人等,民风淳朴,邓玉娇抑或苗族也――官府倘迫之太甚,则其血性发作,往往啸聚山林,所谓官逼民反,不得不反,此之谓也。邓贵大等,小镇之恶吏也,区区巴东如此,国中此辈衮衮不可胜计焉尔!纵吏残民,国祸之源也。则沪上刀客,巴东烈女之起,有何怪哉?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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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传奇 赏 2009-05-22#2 K 1,191 $0.00 自顶一个此文有太史遗风,推荐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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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转贴新史记烈女传之邓玉娇传北京为何要庇护既犯国法又违族规的邓贵大文章提交者:十年砍柴相比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后当地警方首次介绍的案情,几天后警方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变化。我想眼睛不瞎的人,都和我一样看出警方前后表述的巨大差异,原因何在?显然,警方第二次那份应叫做邓贵大等三官员辩护词的“情况通报”,并非是巴东警方自己能做主出台的,后面有高级别的推力。我想死一个邓贵大这样的芝麻官,高层未必在意,可是,为什么还要处心积虑为这样一个死不足惜的小吏开脱,而欲将邓玉娇送进监狱呢?我估计连邓贵大的家属都不好意思大张旗鼓地要求为死者复仇。邓贵大九泉有知,一定会感恩涕零,高呼:“爹亲娘亲不如组织亲呀”,转世投胎,还将为组织效劳。在下不揣浅陋,分析原因无非以下:一是组织的脸面不可分割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正常的政党政治中,一般官员犯事,会连累所属政党,但由于司法独立、新闻自由,这种连累程度是可以预测的,只要高层及时切割,公关形象损失有限。可在一个权力并非真正来源于民的社会,权力是由上至下一级级授予的,那么这种连累几乎是无限的。而且伟大光荣正确说了几十年,要切割一个小官吏,甚至不如帝制时代朝廷处置一位贪官来博取民意更得心应手-后者的道统是皇帝受命于天,执政逻辑上更自洽。所以当下,“挟稳定以令朝廷,假和谐以谋私利”,各级地方官员玩得娴熟,高层好像也没什么有效的应对办法。二是怕伤了兄弟们的心。中国几千年来,都是玩“天子圣明,官吏混蛋”的把戏,但由于资讯的发达,靠牺牲几个地方官员来维护高层形象越来越难了。而且由上文所说的原因,地方官吏向上要价的资本比古代更雄厚,技巧更高。下对上,已经没有帝制时代儒家所灌输的“忠”的理念了,只有赤裸裸的利益交换,给老大守摊,老大必须给好处。如果轻易抛弃某个马仔哪怕这只是个喽,也会有唇亡齿寒之效应,伤了其他兄弟们的心。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城管惹出那么多麻烦,大多时候由老大拿出银子摆平,不得已才忍痛处罚,还是高高扬手,轻轻放下。尤其是在矛盾四起的特殊时期,上层对底层官吏更为仰仗。三是若不给玉娇龙一点颜色看看,会引起示范效应。将来屁民学邓玉娇的会不会更多呢?屁民瞅准官吏干缺德事的时候还击,那后果不堪设想呀。邓贵大以上,恐怕许多官员干过的缺德事不比邓贵大少。这样想下去,不寒而栗。怎能屈从于屁民的鼓噪?那维护邓贵大,惩罚邓玉娇,实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邓贵大这种行为,放在万恶的旧社会,不但犯国法,而且违族规。据邓玉娇母亲说,按辈分玉娇叫邓贵大叔叔。在一个家族里,叔父辈若强迫侄女辈提供特殊服务,邓家族长可以开祠堂门,直接将邓贵大沉潭。若被侄女反抗杀死,更不敢声张,这绝对是家丑呀!像这种官员强迫侄女的缺德事,在哪朝哪代都骇人听闻,谁还敢去维护其光辉形象呀。为官之幸福指数,恐怕古今中外,于斯为盛。而官德之劣,恐怕不亚于元朝那些蒙古贵族-他们来自未开化地区,拒绝中原文明,所以敢于掘前朝皇帝的陵墓,统治层大搞换妻游戏。行文至此,一声叹息。公安部领导拍板,邓玉娇被正式逮捕(博讯2009年05月19日发表) 北京消息来源称:邓玉娇刺杀官员后,当地公安无法做出决定,公安部紧急成立了两个专案组,根据专案组意见,公安部领导点头,巴东公安于近日正式刑拘邓玉娇。 公安部第一个专案组成员倾向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最多过失杀人,但由于网络民意风起云涌,公安部高层认为,即便是正常防卫,也不能轻易放掉她,否则,会给外界一个跟着民意走,不顾法律的印象。今后公安的工作难办。 . 公安部第二个专家组于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专家为其成员,奇怪的是,这些工作组并不前往巴东地区,就凭当地公安报送的材料和录像(邓玉娇被抓后的)做出判断。其中一位部长孟建柱从上海带来的副局长的发言为整个工作组作最后决定定了调子。 这位副局长说,要按法律办事,要讲证据,有什么值得担心的?现在所有的证据都很清楚,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你们怕什么?谁能够证明被害者是要强奸那个女子?当时只有四位在场,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两位我们两位我们自己的同志(没有杀死的两位)? 说到三位公仆去要求“特殊服务”,这位副局长说,这个词影响极坏,一定不能再在新闻里使用。这个词语本来就含混不清,怎么能够使用?谁能证明“特殊服务”是要求睡觉?娱乐城的老板和当地的工作人员都是我们的证人,他们有谁证明他们那里有“特殊服务”?他们证明了,就连他们一起抓。所以,我建议,要就是不使用这个词了,要就是解释清楚,这个“特殊服务”就是洗脚或者按摩,不是睡觉。 这位副局长传达部长的话说,这样的事,希望我们公安部门今后反应快一点,网民不讲理,我们就不和他们讲理,人在我们手里,证据在我们手里,大家不用看无联网民意办案。该抓就抓,该杀就杀。上海杀了杨佳,有什么问题?中央很支持,不杀,今后谁还敢当公安? 邓玉娇已经被正式逮捕,但公安部要求,不能伤害她的身体,可以用精神说服的办法让她配合。最后的判决需要她的口供,而邓玉娇如果可以出来认罪,将会是最好的平息民愤的办法。这位上海来的副局长说,一位21岁的女子,你们都弄不清楚?要是我在,早让她崩溃,全部坦白和认罪了。 据公安部一局一位秘书透露,之所以敢正式逮捕邓玉娇,就是因为所有的证据都在公安手里,这位秘书透露,审判邓玉娇将可能异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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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sch weht der Wind,Der Heimat zu,Mein Irish Kind,Wo weilest du?回复: 转贴新史记烈女传之邓玉娇传看了狂想的帖子,大汗淋淋啊。再过两年,国哥都得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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