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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
法律规定,五年的时间段,只能从您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或是您提出枫叶卡的申请的那天)起算,倒数回去五年。只要您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您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两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 例如,某人是1999年移民报到的。2005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如果此人在2006年7月回加拿大时,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6年7月起算,倒数回去五年,是否有住满两年。(移民官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即从2005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算到2010年7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两年的)。 这是不是意味着,登陆后,前两年的时间就不能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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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移民监,不是这么算吧?否则怎么会有短登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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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批判文化,因为你们已经没有希望。回复: 移民监,我记得好像是从枫叶卡失效日起往前推5年,住满2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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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移民监,不是倒数回去看是否住了两年,而是在枫叶卡有效期内是否还能住满两年比如2005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此卡有效期到2010年10月;2006年7月从境外回加拿大,此时枫叶卡还剩4年零3个月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完全CAN在该轮枫叶卡有效期内住满两年,可以入境。原则上是这样算的。但有同学说没有满足这个要求也可以入境,海关不查,入境后,憋满两年再去换卡(当然在换卡前卡就会到期)即可。道听途说,没有验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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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移民监,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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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AUG2008 上海 EMS 北京 -> 20AUG2008 FN -> 15DEC2009 非38退档 -> 14FEB2010 退费28JAN2010 Sydney G.MILLER签收->16MAR2010 RN->07JUL2010 FN VO:MAC->15FEB2011 山寨IP->15SEP2011 IP->16NOV2011 ME->19APR2012 PL->08MAY2012 VISA->15MAY2012 DM->22OCT2012 PR法律规定,五年的时间段,只能从您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或是您提出枫叶卡的申请的那天)起算,倒数回去五年。只要您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您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两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 例如,某人是1999年移民报到的。2005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如果此人在2006年7月回加拿大时,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6年7月起算,倒数回去五年,是否有住满两年。(移民官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即从2005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算到2010年7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两年的)。这是不是意味着,登陆后,前两年的时间就不能回国?点击展开...如果移民已经超过5年是这样的算法,如果没到5年,则是看你自登陆日起5年内,有没有可能住满2年,如果没有可能性则有可能被取消移民。没有按获得枫叶卡的日期来算的说法,而是按登陆的日期来看的。如果是短登,比如说2010年12月短登,在2013年10月长登,因为到2015年12月,还是有可能住满2年的,所以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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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移民监,住下就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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