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父母团聚移民,担保人递交材料阶段,公证材料有没有时效的说法?
在加拿大
又有问题请教大家! 如题, 想省银子,我在办理夫妻团聚签证时已经办理过我的出生公证和结婚证公证(公证时间均为:08年;结婚证公证的是我拿的那本);老公在办理工签转技术移民时已经办理过他的出生公证(公证时间大概在05年)。 想问这些还能用吗? 还有,根据其他童鞋的建议,我和老公互作对方的CO-SIGNER,虽然我现在没有工作,但是难保我今后找到了工作,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这样就要提供结婚证的公证。结婚证是每人一本的,只是持证人分别写了我和老公的名字,其他的内容都一样的。那我公公婆婆的申请用持证人为我的公证书,会有问题吗? 谢谢大家一如既往的回复!
评论
[SIGPIC][/SIGPIC]2012年1月13日拿到OSSD2014年6月Accg Diploma, graduated with high honoursContract ing 超赞 赏 Elephant 0$(VIP 0) 1,7592010-03-15#2 回复: 父母团聚移民,担保人递交材料阶段,公证材料有没有时效的说法?你所有的问题都是肯定的,毫无疑问都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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