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魁省技术移民 - 复婚登记不久就递料申请,并在表格中选择只有一次婚姻的问题
在加拿大
[FONT=宋体] 主申和副申曾结婚四年多并已有一个两岁小孩,但在3[FONT=宋体]个月前离婚并在[/FONT]1[FONT=宋体]个月前又办理结婚登记(即复婚),在离婚的这两个月内双方事实上住在一起。在复婚后不足一个月内就申请一家三口递料移民的情况,有以下问题请教:[/FONT][FONT=宋体] 一、复婚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太短就申请移民递料,因这个原因导致被拒的可能性大吗?[/FONT][FONT=宋体] 二、对于上述复婚的夫妻,如果再没有过其他任何婚姻关系,表[/FONT]A-0520-AA (2011-03)[FONT=宋体]第[/FONT]2[FONT=宋体]项,“[/FONT]have been married more than once?[FONT=宋体]”(“结婚多于一次?”)[/FONT][FONT=宋体]应该选择“是”还是“否”?[/FONT][FONT=宋体] 我们想选择“只有一次婚姻”来填,并在婚姻证明资料后附加一封解释信,说明我们事实上就只有一次婚姻,并解释上述表格中为何填写只有一次婚姻,该解释信签上主副申双方的名字。这样做的目的是进一步向移民官强调,尽管我们曾有两个月的离婚,且复婚登记后到递交移民申请的时间虽然只有一个月,但我们事实上已有四年多的夫妻关系,并有一个两岁大的小孩,我们的婚姻在事实上是只有一次。这样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主要担心移民官认为我们在表格中选择“只有一次婚姻”与事实不符。[/FONT][FONT=宋体] 三、如果移民官面试问及离婚后又很快复婚的原因,虽然要据实回答,但其实是很多原因杂在一起,我们如何回答最有说服力?[/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请教各位给予指点。[/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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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复婚登记不久就递料申请,并在表格中选择只有一次婚姻的问题如实回答。你们的情况是结了2次婚,解释信可以解释你们是离婚后,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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