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



在加拿大


前一阵看到这里的网友去香港请愿,既高兴也蛮惭愧的,因为忙那阵子连论坛都没来,算是临阵退缩吧。 看到请愿成行后,当时就有个想法,觉得请愿效果不如起诉,今天上来看到有起诉的呼吁,觉得大家可能都在往这样的思路上走。不过我有点不同的想法,我认为找外面的律师做这样的事情,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其一,组织和诉讼成本极高,这样的事情,根据本人在国内的维权经验,最终可能连个正式的开端都达不到。 其二,单纯从法律角度上,一帮外国人想告赢一个大国的政府还加上推翻一个法案估计是开了国际先河吧,可能性有多大?本来咱们就是求人家,人家想要谁不要谁,很大程度上难道不是人家的权利吗? 我的思路还是请愿的本质,诉讼只是形式,最终成本甚至低于请愿,但影响和效果可能要好得多。目标只是行政行为而不针对C50等法律。换句话说,你可以有这样那样的新法规出台,但具体怎样操作则有多种选择,这中间就有个公平和保证政策连续性问题。总而言之,我们的行动要低成本高效率,而且不应得罪加国人(指控人家的法案违宪不等于说他们的政府和议会多少太不专业吗?这样的事本国人自己说没什么,外国人去说不合适,我觉得) 所以,我建议,集体起诉移民当局,不请外面律师,通过法律程序形成公开且持续的压力,形式是诉讼,本质是以弱势的身份吁求公平和同情。这样的官司结果并不重要,加国当局赢了也是输。 好了,这里不宜说得太具体,大家先议议,最好找个群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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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你这是中国人的思维,加国需要用加国的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那里些律师专门盯着政府或者大机构,发现其漏洞,然后打这种集体诉讼的案子,自己名利双收。但是客观上也替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公平,维持了社会正义。这也是他们制度设计的高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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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湖田,辟成千顷 君卿唇舌,见重五侯 超赞 赏 A appollon 0$(VIP 0) 8742011-08-23#3 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我认为本质上是一样的,加国政府也不愿意当被告,特别是他们自己也会觉得事情做的有点过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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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你这是中国人的思维,加国需要用加国的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那里些律师专门盯着政府或者大机构,发现其漏洞,然后打这种集体诉讼的案子,自己名利双收。但是客观上也替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公平,维持了社会正义。这也是他们制度设计的高明之处。点击展开...你说了我想说的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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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PIC][/SIGPIC]London Ontario[FONT=楷体]中国人对现实里很多不公平有一种难以理解的接受能力,然后成为社会的规则,最后成为文化的一部分。[/FONT][FONT=楷体]三个要饭的故事[/FONT][FONT=宋体][FONT=楷体]看一个社会的好坏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富人是否大量移民。[/FONT][/FONT] 超赞 赏 bobosong 0$(VIP 0) 2,5192011-08-24#5 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的确有点中国思维了,都是被欺压怕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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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赞 赏 D dussy2 0$(VIP 0) 3802011-08-24#6 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LZ真是顺民,到了国外不好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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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你这是中国人的思维,加国需要用加国的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那里些律师专门盯着政府或者大机构,发现其漏洞,然后打这种集体诉讼的案子,自己名利双收。但是客观上也替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公平,维持了社会正义。这也是他们制度设计的高明之处。点击展开...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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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典型的中国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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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没人赞同吗?反对者应该具体指出哪里不合适,说不出来恐怕就有其他问题了。希望这次去香港请愿的带头人能好好考虑我的建议。或者大家各自为战吧,不愿意花大钱请律师可以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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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诉讼参与者如果人数少效果很可能不好,这也是我这个思路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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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FONT=宋体]先看一则新闻:1961人状告加拿大移民部胜诉[/FONT][FONT=宋体]http://www.177liuxue.cn/jianada/yimin/2009-9/46470.html[/FONT][FONT=宋体]仔细阅读了上述报道,一开始觉得奇怪的一点是当时的集体诉讼还没有最后结案,移民部就修改了相关条例。[/FONT][FONT=宋体]思索之后忽然豁然开朗,正如文章中邓律师提到的 “我们的集体诉讼包括后来的一系列诉讼,潜在的巨额经济赔偿令政府感到巨大的压力,如此庞大的集体诉讼案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新移民法的重新审视”[/FONT][FONT=宋体]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案件中,只要人多的诉讼胜算相当之大!因为加拿大政府根本赔不起,当时被索要的赔偿金是几十亿加币。你想如果万一加拿大政府败诉了,谁来支付这笔巨额的赔偿金?加拿大政府的钱都是老百姓的税钱,谁会允许他这么做?又有哪一个官员敢冒着潜在的败诉危险不接受调解?(据我浅薄的法律知识,至少在美国很多状告的案例最终都是以庭下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的,猜想这也就是为什么加拿大政府没有等到最后就修改了新移民法)[/FONT][FONT=宋体]加拿大政府能辩解的理由是“没有有失公平,并且采取的c50法案是符合加拿大劳工市场的需求的” 但是这两点他们是很难举证的,我们现在看到的结果是91被无限期的拖延缓办,他们没有办法证明91没有被公正的对待。并且,加拿大政府一直以来推行的91新政c50法案等等,并不是无懈可击,相反,政策漏洞百出,他们一直在做得是不断地补漏。[/FONT][FONT=宋体]还有一点,大家还要注意到的是现在和91竞争的不仅仅是227还有626的人,其实总的技术移民配额与前两年相比并没有减少,但是联邦的技术移民配额被大幅削减了,因为加拿大政府需要新移民到西部去“开荒”,大幅度提高了省提名的配额。去年能进档案的配额是2万,今年削减到了1万,而且今年我们看到的实际结果是,签证的配额也被削减了20%左右,不排除在2012年2013年这个签证发放的配额也被大幅削减了。到时候,即便我们主张了要公平对待所有申请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人也没用,因为主要矛盾转移到了联邦技术移民和省技术移民的配额分配问题上,而且我相信加拿大政府一定是在狡猾的转移矛盾,并有可能最终使出杀手锏。所以我们要主张的是在91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加拿大政府对于联邦技术移民的配额不能少于之前年度的总配额。[/FONT][FONT=宋体]我有理由相信,那封请愿回信是在为他们自己做法律上的开脱。再三表明他们仍是在处理旧案的,并且积案是在有效的减少,并且新政是符合加拿大的整体利益的。整封信中充满了概念偷换、没有逻辑性的解释。[/FONT][FONT=宋体]91新政的32万积案迟早是加拿大政府的心头之患,从他们的种种行动中也能够看出来他们并不是无所畏惧的推出新政。(例如,缓慢的让新政配额取代旧政配额,让进度极度缓慢的香港和伦敦增加配额等)他们没有采取之前一刀切的做法,说明本身他们就对自己的这种做法有所怀疑,所以走一步看一步,然后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把大家扼杀掉。但是他们应该也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91的人迟早会爆发,这就是一个时间问题了,现在加拿大急缺“开荒”的人,所以他们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这帮人弄进来,等到以后91爆发了,再回过来处理91的,反正新政的人也进来了,总不见得把这帮人赶回去?再说,到那个时候是哪个政党执政也不知道呢,擦屁股的事情永远要留给后来人来做,自己在位的时候一定要既得利益最大化。[/FONT][FONT=宋体]回过来再讲讲起诉的事,我个人不主张意气用事的去赌自己的未来,相信谁也不愿意自己成为飞蛾扑火的炮灰,而且这种意气用事形成的凝聚力是经不起时间考考验的。但是如果是有把握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起诉加拿大政府这件事情上,需要的是大家的齐心协力,需要的是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如果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的胜算,那么我相信我们的力量会越来越强大,我们的声音会越来越响亮,我们索要的赔偿金会越来越多,那么加拿大政府会越来越害怕,因为他们根本输 不 起![/FONT][FONT=宋体]上文中写的不当的地方,大家可以探讨,毕竟本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希望法律专业人士能给与正确的指导意见,也希望能够给大家启发和勇气。全球32万人,印度,马尼拉,伦敦,香港,大马士革,新加坡。。。上帝保佑我们吧。[/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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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想知道:2003年的官司,从申请者委托律师告状,到移民部9月修改条例,耗时多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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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2013-01-23:说不出的感觉,5年了啊landing了,还飘浮在空中的感觉,没有了根,也落不下地 超赞 赏 A appollon 0$(VIP 0) 8742011-08-26#13 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我这个帖子很有意思,实际回帖比例极低。说明什么?呵呵。本来很简单明快的事情,非要绕着走而且还要翻山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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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这场请律师诉讼的行动存在认知上的错误。他们认为钱比人更重要,最终结果是即便费尽周折起诉成功,还是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如果参与者过少,可能对方毫不忌惮而导致败诉。这样的毫无退路的结果希望组织者能好好思考。 我在QQ与上次香港请愿的组织者聊,他们不认同我的观点,我觉得或许是因为他们对上次行动的反思产生了错误的结果:因为失望而寄望于花钱解决问题。我想跟她们说,请愿是正确的,参与人少还是因为集体维权始终存在参与成本与搭顺便车这类博弈问题,这是集体行动的天然缺陷。。 反思的正确结论不是否定大方向,而应该是在操作层面予以改进,通过降低参与成本大规模增加参与人众,人数要大到对方不敢应诉,即便是应诉乃至胜诉其也要付出更高的政治代价的地步。 即使最后需要请律师,目前的做法在次序上也是有问题的。请什么样的律师,参与代价多大,组织者的公信力如何?这些问题都被悬置。正确的次序应该是,首先应告知大家,参与的预期成本几乎为零,等人众大体凑齐后在讨论是否需要请律师以及请什么样的律师,最后根据绝大多数人们的意见行事。这样即使希望低成本参与的人也会随大流而不是现在的持续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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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香港请愿的组织者是Fupeide,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他的观点也是至少要召集1000人以上起诉才有效,为此还专门开了微博群,希望能召集更多的申请人。人越多胜算越大,当然成本也会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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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请愿的组织者是Fupeide,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他的观点也是至少要召集1000人以上起诉才有效,为此还专门开了微博群,希望能召集更多的申请人。人越多胜算越大,当然成本也会更低。点击展开... 现在领头羊说累,肯定的,因为涉及成本所以意见必然多,众说纷纭。本来应该就是先把人找齐(零成本),再说其他,次序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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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同意。 现在领头羊说累,肯定的,因为涉及成本所以意见必然多,众说纷纭。本来应该就是先把人找齐(零成本),再说其他,次序有问题啊。点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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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2013-01-23:说不出的感觉,5年了啊landing了,还飘浮在空中的感觉,没有了根,也落不下地 超赞 赏 ASURA无明 0$(VIP 0) 8,3212011-09-12#18 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LZ举的例子让我不由自主就想起了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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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还是这观点,政治高于法律,即便法治国家也不能免俗。 既然人家不退案了,干等着是个办法吗?不如搞个低成本诉讼,最好能在香港诉,别请律师少花钱,一旦花钱事情就复杂了。反正要让加拿大难堪。有风险吗?我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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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起诉问题,我的看法前一阵看到这里的网友去香港请愿,既高兴也蛮惭愧的,因为忙那阵子连论坛都没来,算是临阵退缩吧。 看到请愿成行后,当时就有个想法,觉得请愿效果不如起诉,今天上来看到有起诉的呼吁,觉得大家可能都在往这样的思路上走。不过我有点不同的想法,我认为找外面的律师做这样的事情,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其一,组织和诉讼成本极高,这样的事情,根据本人在国内的维权经验,最终可能连个正式的开端都达不到。(现在我们请的两个律师都已经达到开端了,超出lz预期。) 其二,单纯从法律角度上,一帮外国人想告赢一个大国的政府还加上推翻一个法案估计是开了国际先河吧,可能性有多大?本来咱们就是求人家,人家想要谁不要谁,很大程度上难道不是人家的权利吗?(路是人走出来的,不争取肯定不可能,争取就有可能有可能。cic收了钱,做过承诺,然后出尔反尔,这不是他的权利,他没有权利践踏我们的权利。) 我的思路还是请愿的本质,诉讼只是形式,最终成本甚至低于请愿,但影响和效果可能要好得多。目标只是行政行为而不针对C50等法律。换句话说,你可以有这样那样的新法规出台,但具体怎样操作则有多种选择,这中间就有个公平和保证政策连续性问题。总而言之,我们的行动要低成本高效率,而且不应得罪加国人(指控人家的法案违宪不等于说他们的政府和议会多少太不专业吗?这样的事本国人自己说没什么,外国人去说不合适,我觉得)(无论谁家的法律,都应该公平公正的对待与其法律可能产生关系的任何一个人,他的法律维护他,同样也需要维护我们作为申请人的权利。别把自己当外人,因为我们和他们已经在递表和他们收了我们申请费的时候产生了密不可分的关系。) 所以,我建议,集体起诉移民当局,不请外面律师,通过法律程序形成公开且持续的压力,形式是诉讼,本质是以弱势的身份吁求公平和同情。这样的官司结果并不重要,加国当局赢了也是输。(现在看,输赢还不重要吗?咱不差钱,官司打着玩?咱的尊严,咱的权利不能就这样任人践踏。或者履行承诺,或者巨额赔偿,我很严肃的说。) 好了,这里不宜说得太具体,大家先议议,最好找个群讨论。点击展开... 既然lz又翻出这个帖子,咱们来看看你的这几条想法吧。 现在移民加拿大这件事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lz怎么还能觉得不需要严阵以待呢? 或许你并不在乎是否移民加拿大,那么你在乎你的尊严被这样践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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