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OB442 新解
在加拿大
the application has been finalized before June 29, 2012…译文:6月29日之前完成申请(这句话的主语是application, application 是由申请人完成的,) the final decision on the application stands; 译文:针对该申请的最终决定有效(这句话的主语是final decision, final decision 是由vo完成的,即vo针对该申请的最终决定有效。) processing continues to visa issuance or refusal; and译文:申请处理将继续至发放签证或拒签 (这句话中的continues 如果翻译成“将继续”,那上句话中的stands 就可以翻译成“将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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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能理解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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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02 06 FN;2012 02 13 S2;2012 05 16 香港签收;2012 06 14 曼谷体检;2012 06 19 寄出汇票;2012 06 21 香港签收;2012 06 22 汇票解付/收据;2012 06 29 恶法通过,遂与其搏斗。。。 超赞 赏 B brianmo 0$(VIP 0) 4682012-07-01#3 回复: OB442 新解大致和这贴一个意思: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t=57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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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超赞 赏 X xianjunwang-china 0$(VIP 0) 642012-07-01#4 回复: OB442 新解OB442的Processing Instructions表格中的If the officer…和and这两栏是条件,而then 这一栏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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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ME后很多同学被要求补料了,不是ME了除了体检结果VO就不再看材料了。ME后发VISA前VO也要再看的,还有2个同学ME后贝雕去了。所以不是ME了以后VO就在你的案子上打了个FINALIZE。个人感觉只有发PL的才是FINALIZ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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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ME后很多同学被要求补料了,不是ME了除了体检结果VO就不再看材料了。ME后发VISA前VO也要再看的,还有2个同学ME后贝雕去了。所以不是ME了以后VO就在你的案子上打了个FINALIZE。个人感觉只有发PL的才是FINALIZE的点击展开... FINALIZE 是指申请者完成的补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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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谢谢大家的乐观及分析; 可恨的是人家对Finalize有解释了, 唯一看VO如何解释我们的Final approval是不是Rendered了。 我建议我们还是讨论一下如何才能撤销OB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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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the application has been finalized 这句的意思是申请被裁定。是被VO裁定,不是你申请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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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谢谢大家的乐观及分析; 可恨的是人家对Finalize有解释了, 唯一看VO如何解释我们的Final approval是不是Rendered了。 我建议我们还是讨论一下如何才能撤销OB442.点击展开... 解释的是final decision,而不是finalize. 两者含义不同 请移步看http://forum.canadameet.cc/showthread.php?p=8254435&posted=1#post825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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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the application has been finalized 这句的意思是申请被裁定。是被VO裁定,不是你申请者裁定。点击展开... 这里应该是申请者完成补料,application 由申请者完成,final decision 由vo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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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finalize你查查字典是裁定,敲定的意思。专指协议裁决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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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finalize你查查字典是裁定,敲定的意思。专指协议裁决等等吧。点击展开... finalize查字典含义:使完成;使落实;把....最后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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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这里应该是申请者完成补料,application 由申请者完成,final decision 由vo完成点击展开... 我希望你是对的!虽然我没有那么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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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凭自己的主观愿望抠字眼没用,解释权在CIC,其实很清楚了,好多人对CIC还抱有幻想,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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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凭自己的主观愿望抠字眼没用,解释权在CIC,其实很清楚了,好多人对CIC还抱有幻想,诉讼吧!点击展开...十分的同意。我看了这里很多的帖子都是一厢情愿的猜测,虽然我100%的理解和支持这种讨论,但是这样的猜测没有太大的意义,仅仅是自我和相互安慰。解释权在CIC,又不在我们。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你是签证官,你会怎么办?希望一个你素不相识的签证官对你大发慈悲,不太现实阿。与其坐而论道,不如有所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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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OB442 新解50%的概率吧,CIC还是给VO留下些操作空间。否则,OB完全可以基于法案,把3.29作为全切的期限,而没必要搞出4个Case。如果他们从严操作,我们更有理由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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