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美国投资移民 -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
在加拿大
看大家在讨论,其实很佩服大家,在行外,对这个迷雾重重的项目,已经理解的很深入了,但是,基于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大家很多理解还是错误的,甚至很多讨论,都是建立在大家认同了错误的理解的基础上展开的。举个例子,这么样的投资,符合基本的EB-5投资条件。明确的讲,只有2种:1.建立新企业,并且满足每50万美元(TEA地区)或者100万美元(非TEA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通过RC再投资)产生10个就业岗位。这个就业岗位的核查时间节点为第二年,方法为核查企业该年工资支出税单。2.收购正在退出的企业:这个退出的企业,有明确的定义,就是连续三年亏损并减员。收购这样的企业,主要每年递增雇员速度过30%即被认可为满足条件。第二点,现在市场上做项目的么有,因为大家怕怕投这样的项目。但是...没办法,这就是市场。好吧,回到题目:投资一个已经在运营的公司,并且让这个公司增加新的就业人数达10个,那算不算合格的EB-5投资呢?答案是:当然...不算。推荐给你这样项目的人,那真是摆明了把你当文盲啊!!!EB-5有很多细节,比如如果最后USCIS认可你公司产生了180个人就业,但是投资者有20个,那怎么办?答案会让你出乎意料。还有,直接做EB-5项目和通过RC做,哪个更快拿到绿卡?。答案同样会让这里的朋友无语。我最喜欢的某个项目方说的话是:This is a tough biz but if you make it right,this also is a easy biz.共同学习,一起进步吧~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看大家在讨论,其实很佩服大家,在行外,对这个迷雾重重的项目,已经理解的很深入了,但是,基于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大家很多理解还是错误的,甚至很多讨论,都是建立在大家认同了错误的理解的基础上展开的。 举个例子,这么样的投资,符合基本的EB-5投资条件。明确的讲,只有2种:1.建立新企业,并且满足每50万美元(TEA地区)或者100万美元(非TEA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通过RC再投资)产生10个就业岗位。这个就业岗位的核查时间节点为第二年,方法为核查企业该年工资支出税单。2.收购正在退出的企业:这个退出的企业,有明确的定义,就是连续三年亏损并减员。收购这样的企业,主要每年递增雇员速度过30%即被认可为满足条件。 第二点,现在市场上做项目的么有,因为大家怕怕投这样的项目。但是...没办法,这就是市场。 好吧,回到题目:投资一个已经在运营的公司,并且让这个公司增加新的就业人数达10个,那算不算合格的EB-5投资呢?答案是:当然...不算。推荐给你这样项目的人,那真是摆明了把你当文盲啊!!! EB-5有很多细节,比如如果最后USCIS认可你公司产生了180个人就业,但是投资者有20个,那怎么办?答案会让你出乎意料。还有,直接做EB-5项目和通过RC做,哪个更快拿到绿卡?。答案同样会让这里的朋友无语。 我最喜欢的某个项目方说的话是:This is a tough biz but if you make it right,this also is a easy biz. 共同学习,一起进步吧~点击展开... 谢谢分享! so how to make it right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看大家在讨论,其实很佩服大家,在行外,对这个迷雾重重的项目,已经理解的很深入了,但是,基于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大家很多理解还是错误的,甚至很多讨论,都是建立在大家认同了错误的理解的基础上展开的。 举个例子,这么样的投资,符合基本的EB-5投资条件。明确的讲,只有2种:1.建立新企业,并且满足每50万美元(TEA地区)或者100万美元(非TEA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通过RC再投资)产生10个就业岗位。这个就业岗位的核查时间节点为第二年,方法为核查企业该年工资支出税单。2.收购正在退出的企业:这个退出的企业,有明确的定义,就是连续三年亏损并减员。收购这样的企业,主要每年递增雇员速度过30%即被认可为满足条件。 第二点,现在市场上做项目的么有,因为大家怕怕投这样的项目。但是...没办法,这就是市场。 好吧,回到题目:投资一个已经在运营的公司,并且让这个公司增加新的就业人数达10个,那算不算合格的EB-5投资呢?答案是:当然...不算。推荐给你这样项目的人,那真是摆明了把你当文盲啊!!! EB-5有很多细节,比如如果最后USCIS认可你公司产生了180个人就业,但是投资者有20个,那怎么办?答案会让你出乎意料。还有,直接做EB-5项目和通过RC做,哪个更快拿到绿卡?。答案同样会让这里的朋友无语。 我最喜欢的某个项目方说的话是:This is a tough biz but if you make it right,this also is a easy biz. 共同学习,一起进步吧~点击展开...-------------------------------------------------------------------因风飞过蔷薇: 1. L1是要求分公司性质的,而投资移民是个人行为。所以投资移民的话,钱理论上应该是从你个人帐号出来的,跟L1是两回事。2. 关于资金的合法来源,目前比较容易做的就是用你名字的房产或者股权做个抵押,得到50万美金的贷款啥的,这个也是中介和律师一般的做法。这个具体做法在我的那个EB5之我见里面详细说了,我就不在这里?嗦了。3. 新公司的概念是1990年以后成立的,这个在移民局的说明里面详细说了。但是我不能用我目前的公司,因为一旦我目前公司的股权变成我个人,分公司就不成立了,那么我目前手里的L1就没有了,我就没有合法身份了。所以我是新成立公司的。因为反正我不准备用L1的公司去办绿卡,所以我把L1公司的雇员转到新公司就可以了4. 我找过律师,也吃过亏,总结钻研之后,我发现我对EB5的理解已经超越了某些律师。因为律师更多地在做区域中心,自主创业的案子他们根本没有经验。所以我准备自己做,呵呵,吃吃螃蟹玩玩,反正说实话,在美国一年多,我的结论是――赚钱是硬道理,要是能做好生意,有没有绿卡差别也不大,要是不能做好生意的,给我绿卡我也混不下去,毕竟开销比国内大很多的。如果你是真正去美国做生意的,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不是中介也不是律师,知无不言,呵呵--------------------------------------------------------------------To:“因风飞过蔷薇” 对于办EB-5,对新公司的概念我也看了USCIS的条文,是你说的1990年以后注册的都算新公司,有那么段话。但是高手“真蓝”说EB-5 50万(TEA)必须是投资前另外注册新公司,不是以1990年这个时间为概念的新公司。你怎么看?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这里说的新企业是两层意思,第一是指一个完完全全的新成立公司。 还有一个就是你收购一个TROUBLE企业,那么这个企业的要求之一必须是1990年之后成立的,如果是1990年前成立的就不合格。我不知道楼主说的退出企业是不是就是我所说的TROUBLE企业。http://www.uscis.gov/portal/site/us...nnel=facb83453d4a3210VgnVCM100000b92ca60aRCRD这里有移民局对TROUBLE 企业的定义,不过不是楼主说的连续3年亏损,而是在过去的12-24个月里亏损了净资产的20%以上,对于人员的要求也不是楼主的说的每年30%速度递增,而是要求你保留原来的员工数量并创造另外10个就业机会。楼主说的第二点我不知道,也没有在USCIS上看到过相关的文字。 做RC和做传统投资移民的哪个先拿到绿卡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哪里有这个数据。但是据说所知,美国应该是更加鼓励传统型的,至于RC的必要性一直在争论,2012年后到底何去何从也不知道,所以要办RC的人确实应该趁早。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请教“因风飞过蔷薇”: 1.以自己名字的房产抵押给他人,可以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吗?或者一定要是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这个抵押合同文件肯定要公证吧? 2.如果是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400万,财务规定好象是要在一个年度提交税务报表前要归还的,不然公司比较麻烦,会被税务盯上。 3.你说准备新办一个公司,准备选什么类型?LLC,INC,还是CORP? 4.50W资金进入,USCIS好象还要个境外资金准入证明的,是吗? 5.你请的应该是兼职会计吧?一年收费多少?也负责你个人收入报税吧? 后面还有很多问题,等我想清楚了再问,哈哈...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1.以自己名字的房产抵押给他人,可以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吗?或者一定要是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这个抵押合同文件肯定要公证吧?如果是父母兄弟姐妹的,那么这个资产就不是你的了。除非另外做一个赠送证明,就是你父母兄弟姐妹把这个钱赠送给你了,因为赠送也是合法的。但是我觉得这个套路似乎太麻烦了哈~~2.如果是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400万,财务规定好象是要在一个年度提交税务报表前要归还的,不然公司比较麻烦,会被税务盯上。如果是股东,那么你借款是用股权当抵押的,那么只有向另外一个公司贷款才合理,要不你自己的公司要么你把股权抵押给另外一个股东或者另外一个个人啥的。股权抵押给谁,谁就是借款人,不管这个谁是个人还是企业。国内财务应该没有这个规定吧,长期借款都没问题的,让会计把账务处理干净 3.你说准备新办一个公司,准备选什么类型?LLC,INC,还是CORP?INC结尾的也可以是CORPORATION吧?基本应该是CORPORATION. 4.50W资金进入,USCIS好象还要个境外资金准入证明的,是吗?这个铁定不需要 5.你请的应该是兼职会计吧?一年收费多少?也负责你个人收入报税吧?一般在美国请的都是兼职的会计师,除非你公司业务很大了。我请的CPA是按照月收费的,就是说做工资税是每个月100块(根据人数算的,大概就是每人每月20块左右吧),公司年报税是400还是500我忘记了,每个月帮记账是50(这个也根据业务量调整的)。当然也帮我个人报税,个人报税在美国基本行情是50-100块,这点小钱俺那个会计师去年没收我的,嘻嘻~~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1.以自己名字的房产抵押给他人,可以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吗?或者一定要是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这个抵押合同文件肯定要公证吧?如果是父母兄弟姐妹的,那么这个资产就不是你的了。除非另外做一个赠送证明,就是你父母兄弟姐妹把这个钱赠送给你了,因为赠送也是合法的。但是我觉得这个套路似乎太麻烦了哈~~---------------------------------------------------------我的意思是有我名字的房产,抵押给自己的亲属,这样可行否? 是否移民局只要看个双方签字的协议?是否要公证? 谢谢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1.以自己名字的房产抵押给他人,可以是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吗?或者一定要是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这个抵押合同文件肯定要公证吧?如果是父母兄弟姐妹的,那么这个资产就不是你的了。除非另外做一个赠送证明,就是你父母兄弟姐妹把这个钱赠送给你了,因为赠送也是合法的。但是我觉得这个套路似乎太麻烦了哈~~---------------------------------------------------------我的意思是有我名字的房产,抵押给自己的亲属,这样可行否? 是否移民局只要看个双方签字的协议?是否要公证? 谢谢点击展开...当然可以啊,呵呵~~我理解错了哈~~移民局只要看双方签字的协议,不需要公证,其实公证的意思也就是英文的翻译件和原文相符,在美国这样一个公证只要10美金。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哈哈.....晕了......这样也行?美国人这思维!!!!!!http://eb-5center.com/node/108Having a cup of "TEA" in "Regional Center" is the bestThis article will explain why having a TEA in the Regional Center is the best kind of EB-5 project for EB-5 investors. As you should know, the 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TEA) concept allows $500,000 USD investment rather than the regular $1 Million USD. That's a big difference. Also, the Regional Center (RC) concept allows the requisite job-creation to be indirect and induced, as well as direct. Combining the two concepts, you get a EB-5 project that requires $500,000 USD and allows job-creation to take place through directly and indirectly, but sometimes all indirectly. Now, the problem is setting up a EB-5 project that can really deliver the above two benefits associated with TEA and RC. Let's call this "TEA-RC" benefit to make it sound cool. One good thing is that most regional centers combine the TEA-RC features. TEA feature is something that is found the way it is: a regional center does not make the TEA; either it is or not, the only question being how one needs to evidence TEA. In contract, the RC is a benefit obtained through effort. If the EB-5 project is in TEA area at the time of I-526 approval, then the subsequent change in TEA status will not affect the TEA classification. There could well be the situation where a specific area was a TEA at the time of I-526 approval, but afterwards, the area no longer qualifies as a TEA. That change will not adversely affect you, and you will not have to put in additional $500,000 USD. Let's examine the regulatory definition of TEA.--------------------------------------------------------这里说到的"TEA-RC",如果公司办在这样的地方,可以享受到RC的间接雇佣人数的好处,你办公司的地方是TEA-RC 吗?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这个是指在TEA地区的RC,就是只要投资50万且计算间接就业人数,其实现在绝大多数RC都是在TEA地区的。呵呵,100万投资额的RC估计参加的人也不多,呵呵~~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http://www.ci.salinas.ca.us/services/economic/pdf/PreliminaryTEA_Map.pdf CA的TEA区域真是太多,太大了。蔷薇在哪个市的TEA呀?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这个是指在TEA地区的RC,就是只要投资50万且计算间接就业人数,其实现在绝大多数RC都是在TEA地区的。呵呵,100万投资额的RC估计参加的人也不多,呵呵~~点击展开...----------------------------------------------------哦,在TEA里的RC,如果是个人EB-5 INVESTOR,还得是直接雇人 [Q] Can I create jobs indirectly for direct, individual EB-5 case? No, all jobs have to be created directly in a direct, individual EB-5 case.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找一个有满足EB5投资要求,又能对生意起步,发展有好处的TEA还真的比较难哦,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很好,大家讨论的很深入啊...关于退出企业,蔷薇说的是对的,我纯粹是凭记忆,数据上有出入。向大家道歉。另:我个人了解的适合华人生活,工作和发展的,还是加州旧金山附近,那里华人多,环境好,还富裕...学校也不错,加大,斯坦福之类的。哪块地方还有很多TEA区的。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一个工作就是把该区域一个不是TEA的城市的一部分地区重新审批成TEA地区,因为那个地区刚好适合开展我们的一个项目。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很好,大家讨论的很深入啊...关于退出企业,蔷薇说的是对的,我纯粹是凭记忆,数据上有出入。向大家道歉。 另:我个人了解的适合华人生活,工作和发展的,还是加州旧金山附近,那里华人多,环境好,还富裕...学校也不错,加大,斯坦福之类的。哪块地方还有很多TEA区的。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一个工作就是把该区域一个不是TEA的城市的一部分地区重新审批成TEA地区,因为那个地区刚好适合开展我们的一个项目。点击展开... 呵呵~~下班拉,跑来闲逛拉?觉得中介公司如果能够真正的参与到REGIONAL CENTER的工作中去,甚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那么不但在经济可以获得利益,而且可以消除目前国人因为信息不对等而产生的对EB-5的一些负面看法。 EB-5能够在联邦移民法中生存那说明它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俺先咬一口尝尝味道拉....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呵呵~~下班拉,跑来闲逛拉?觉得中介公司如果能够真正的参与到REGIONAL CENTER的工作中去,甚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那么不但在经济可以获得利益,而且可以消除目前国人因为信息不对等而产生的对EB-5的一些负面看法。 EB-5能够在联邦移民法中生存那说明它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俺先咬一口尝尝味道拉....点击展开...呵呵,很多RC本身就是一个老鼠窝,要是再让我们这些脑子活络的中介参与进去.....悲剧啊!!!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呵呵,很多RC本身就是一个老鼠窝,要是再让我们这些脑子活络的中介参与进去.....悲剧啊!!!点击展开... 哈哈哈!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很好,大家讨论的很深入啊...关于退出企业,蔷薇说的是对的,我纯粹是凭记忆,数据上有出入。向大家道歉。 另:我个人了解的适合华人生活,工作和发展的,还是加州旧金山附近,那里华人多,环境好,还富裕...学校也不错,加大,斯坦福之类的。哪块地方还有很多TEA区的。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一个工作就是把该区域一个不是TEA的城市的一部分地区重新审批成TEA地区,因为那个地区刚好适合开展我们的一个项目。点击展开... 加州好处是吃的东西便宜,又好。玩的地方多,不过房价高的离谱,70 80万只能买很一般的房子,在还不错的区;好区房价都要上百万。那边华人的家庭平均收入贫困线是25万。 所以,看你喜欢那种生活方式了。想吃得好,玩得好就去加州。要住大房子,压力不那么大也可以考虑其他地方。 另外,加州据说近几年要大地震。黄石公园一些地方都封闭了。我还担心我的RC投资呢。希望不要有那样的天灾!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加州好处是吃的东西便宜,又好。玩的地方多,不过房价高的离谱,70 80万只能买很一般的房子,在还不错的区;好区房价都要上百万。那边华人的家庭平均收入贫困线是25万。 所以,看你喜欢那种生活方式了。想吃得好,玩得好就去加州。要住大房子,压力不那么大也可以考虑其他地方。 另外,加州据说近几年要大地震。黄石公园一些地方都封闭了。我还担心我的RC投资呢。希望不要有那样的天灾!点击展开...加州好玩的地方多么?都是沙漠的说~~~好吃的俺就不跟国内比了。据说奥巴马有多少教育经费要给那些排名靠前的学校,结果加州一分钱也没轮到,可见加州的教育也不行啊~~黄石公园确实要早去,免得改天火山一喷就没机会了。北加州虽然比南加州绿一点,但是俺在旧金山看到一派乱糟糟的景象,而且感觉旧金山的华人似乎更加遭人嫉恨(估计是比较富裕),所以还是选择了洛杉矶这个沙漠边缘的城市。改天等俺赚钱了,俺就搬去东部那些教育好的州,就是不知道啥时候能赚钱啊~~~
评论
回复: 纠正大家关于EB-5项目理解的一个谬误:在已有企业里投资,算不算EB-5投资?前两天一下子没找到真正回答楼主问题的资料,只是记得自己看到过,就是忘记了在哪里,呵呵~~今天找到了。特此来纠正一下楼主的说法。http://www.uscis.gov/files/form/i-526instr.pdf这个是移民局关于I-526填写的指南,第一页左下面,明确规定了创造一个新企业的3种情况,也就是说楼主说的1里面有3种情况:1.创办一个全新企业2.收购一个现有企业并重组成一个新企业3. 参股现有企业,并使得净资产或者雇员人数扩张40%以上。 所以,在已有企业里面投资,是符合EB5要求的,只要你的投资使得净资产或者雇员有40%以上的增长。
·中文新闻 悉尼学生因佩戴巴勒斯坦围巾被禁止参加12年级正式课程
·中文新闻 二十年来,联邦政府一直向澳大利亚非法商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