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取得居留权后回国工作,是否在中国所得税缴纳上可以享受外国人同等优惠
在加拿大
如题,相信是众短登朋友所关心的。哪位DX可有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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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新税法第二十八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九条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3200元。 第三十条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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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居留权,是不是就是华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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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8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颁布了“关于对华侨定义中‘定居’的解释(试行)”。一、 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视同定居。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被视为定居:1、 出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2、 因公出国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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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这样的话,众位XDJM何不试试呢?可以少交好多税啊!=3200*0.2=64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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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想知道呀。但如果不在中国纳税是否需要在加拿大纳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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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已頂一下,關係到XDJM的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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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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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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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顶,不怕没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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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atsu 说:再顶,不怕没人回复。点击展开... 帮你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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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拿了visa的现在就是华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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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入籍后吧。上面不是写了外籍员工嘛。现在一般老外分两种,一种是拿国外工资的,国外缴税的,主要是外派过来的;另一种是国内应聘的,按照外籍对待,个人所得税的免税基数是4000(不知道是否调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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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7 TORONTO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434791 超赞 赏 R ritatsu 0$(VIP 0) 322006-02-20#15 盼望专业人士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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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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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 FN2005.11 面试2005.12 体检2006.3 DM,签证 超赞 赏 mike 0$(VIP 0) 7902006-02-21#17 居留权,绿卡不等于国籍,华侨和华人是不一样的。在我们伟大祖国,野花总比家花香,外人待遇总比自己人好,自满清以降,莫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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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看去还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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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弃而舍之,朽木不折;弃而不舍,金石可镂。 超赞 赏 R ritatsu 0$(VIP 0) 322006-02-21#19 好帖要靠自已来顶。还盼专业人士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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