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有没有移友离职前向单位申请离职费的?
在加拿大
最近看到论坛上有朋友说,按照规定,移民前可以向单位申请离职费,我在国务院桥办网站上也找到了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但是我向我们当地桥办咨询,他们说并不清楚这样的规定,说我应该向劳动部门咨询,但是我又向劳动部门询问过后,他们也是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回答让我迷茫了,不知道能不能移民前申请离职费,毕竟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问一下,有没有移友曾经办理过这样的事情,是怎么办理的? http://www.gqb.gov.cn/news/2005/1215/1/78.shtml(国务院桥办网站) 在职职工获准出境定居后,其离职费是怎样计发的?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而获准出境定居的在职职工,出境前应书面报告原工作单位或隶属的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离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结养老保险关系等手续,原工作单位可发给其一次性的离职费,其标准是:连续工龄满一年至十年的,每年工龄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连续工龄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工龄发给本人的一个半月的标准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但发给离职费的总额,以不超过本人二十四个月的标准工资为限。 机关单位职工的标准工资以本人离岗前当月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项之和)和岗位津补贴为计发基数;事业单位职工的标准工资以本人离岗前当月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加按国家和省规定比例计算的活工资部分)和岗位津补贴为计发基数;企业单位职工以不低于本人离岗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60%计发,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均工资200%的,按上年度200%的60%计发,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均工资40%的按40%计发;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计发基数参照企业单位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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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啊,离职还能有离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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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一个人,一件事,足矣!QQ: 715262565 超赞 赏 C cofg 0$(VIP 0) 2252006-09-18#3 没有办理过,但是如果能够找到红头文件,有关部门应该照文件办理的。也许该问问国务院侨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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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赞 赏 G gpgpGuest 0$(VIP ) 2006-09-18#4 经过搜索,自己找到了问题答案。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7〕42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42号)广东省劳动厅:[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rolia.net/forum ]你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粤劳关〔1997〕7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对于获批准出境定居的职工,享受的一次性离职费不属于《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侨属、侨眷获批准出境定居的,其一次性离职费的支付,仍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退休、退职费发放问题的解答意见》(〔78〕侨内字第512号)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r o l i a. n e t >三、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国内其他职工,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等获批准出境定居的,均可比照执行。四、到香港、澳门地区定居的职工,可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到台湾地区定居的职工,可以参照《关于台胞、台属赴台湾地区定居有关待遇等问题的规定》(劳险字〔1989〕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枫下论坛 rolia.net/forum }一九九七年五月七日 按照这样的话,估计我就不可能申请离职费了,因为我不是归侨和侨眷。帖子发出来让大家看一看。也好弄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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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我要倒找给单位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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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记号,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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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0号登陆多伦多Keep on knocking, and the door will be opened. 超赞 赏 momoz 0$(VIP 0) 2,8102006-09-18#7 某些地方有地方法规,这虽然是侨联的文,但由于比较模糊,所以侨联最近大概也不愿插手这些事.你可以查查你所在地有没有地方性出台的劳动局的文件或政府文,据我听说广州好象就有地方性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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