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留学移民关于GF或B4A表格相关信息(中文)
在加拿大
关于GF查到了些资料,这次个算比较详实的了,希望对大家有用.不过我自己也还有个疑问,就是据说价值低于750CAD的物品似乎可以不用写出,因为本身就是免税的,不知这种说法是否可靠?还有据说除了750CAD免税的物品,还有些类型的物品是50CAD和200CAD免税的.不知在哪里可以查到相应的政策法规,觉得这应该是海关管的事,可是B4A表是税务局发的,而在税务局(http://www.cra-arc.gc.ca)主页下东西很难找到具体规定,不知哪位大侠知道哈.关于GF请看以下内容以下引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708063f60100q7ip.html新移民入境后还有物品需带进加拿大,需要填此表 (b4a-05b) (2011-03-07 11:06:30)新移民的所有个人物品免进口税。如你有个人物品这次不带,打算将来一年之内带进来,必须此时就填报,叫做‘goods to follow 后达物品’。 你初次随身带的东西也免进口税。但如你这次不填报,以后带来时,可能会被要求交税。最好事先准备一个清单,用英文注明商品,型号,数量,加币金额。注意goodsto follow必须是你landing之前已拥有的东西。landing 后在外面买的东西,带进加拿大要交税。为了避免麻烦,最省事的办法是保留购物发票,以便随时向加拿大海关证明此物是landing前买的。goodsto follow的描述要尽量详细,以免将来海关不认帐。特别是较值钱的东西,如,照相机,电器,写明名称品牌,serial number,等等。如有贵重首饰,不管landing时是否随身带,都最好列一个单子,对首饰做详细描述,交海关官员查看认可。注意 新移民的个人物品免税,不包括商务用途的物品。所以,如被问及物品用途,要谨慎。如是工作用的或要出售的,是商务用品,要交税。加拿大海关很严厉。Landing时没问题,因为新移民物品免税,所以懒得查你。但将来你进出时就会看到加海关的职员工作是多么努力。准备不周到,就可能被罚。关于表格:本来,新移民初次入境,就需要填GOODS TO LIST(B4A),但现在海关都不要,不填也没事。如果还有后续物品抵加拿大,就需要填B4A这张表,在[ ]GOODSTO FOLLOW选项上打勾,B4-01EF是海关自备的复印表格,如有B4A,由海关官员填写B4-01EF并附B4A在后。 新移民入境携带海关规定(适用初次抵加人士) 本条例为加拿大海关税务条例之简单说明,只适用于初次抵达加拿大而准备在加停留12个月的人士。换言之,如阁下曾以移民,留学生或游客身份在加居留超过12个月者,本条例将不适用于阁下。可免税携带家庭及个人用品入境,此等物品必须是阁下在未到加拿大前所拥有及使用。 新娘妆奁及结婚礼物,无论新旧皆可免税。1971年或以后出厂之汽车运载入口须按加拿大汽车安全条例办理,因此,在运载汽车入口之前,需向加拿大驻海外专员公署查询详细规则。 需将所携带入境之物品详列清单两分,列明各物品之价值,牌子,款式及出厂号码(如可查明的话)。所携带珠宝首饰需有详细描述。如无此详细说明,他日因旅行或公事离加而将此批饰物随身携带出境,在重入加境时,此批饰物可能被重新估税。保险公司保单上对珠宝首饰之描述为最佳依据。 寄运到加之物品亦需详列目录,在抵达加境时将此目录交于海关人员,以便阁下所寄运之物品在抵加时得以迅速清理。个人行李可在加拿大入境港口领取,亦可被密封后寄运到方便之目的地附近海关仓库,以待领取。 狩猎用之猎枪可以携带入境,但其他枪械则需获得加拿大警方之批准。加拿大农业部对家畜,家禽及其他宠物之入境有条例限制。详情可向加拿大驻海外专员公署查询。 依照条例,凡未经证明之植物产品,包括马铃薯,块 茎,果实,种子,涡牛等一概不准输入加拿大。鉴于有等植物疾病及疫病之传播为害严重,违者将受到罚款或监禁或遭两者之处分。泥土,干草,稻草,糠或其他未 经制炼之泥土产品,分开或附同植物类,商品或私人物品用作包装之用途,亦属禁止之列。私人或家人用之各种食品,肉类食品及含有肉类之食物,必须是罐装,无毒及商品,重量不可超过10公斤(22磅)。此外,此类进口物品将暂留海关待动物卫生及肉类检查员作检查。本简册之中文译文乃供参考用,其内容与英文原文如有任何出入,应以英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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