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论坛 加拿大生活信息南京副教授被从重处罚 一审获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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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南京秦淮区法院以聚众淫乱罪追究高校教师马某等22人刑责,其中马某因对"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重判,获刑3年半。其余人因认罪态度好被轻判。据悉这是20年来首批因"聚众淫乱罪"获实刑者。中新网南京5月20日报道 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从重处罚,获刑3年6个月。其它人由于认罪态度较好,被判缓刑到3年6个月不等刑罚。据了解,他们成为了20年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在一家连锁酒店的房间里将5名参与“换妻”的网民抓获,随后又牵出17人。这些人中,年龄最小者为1983年出生,年龄最大的则是53岁的马尧海,顶着“大学教授”的头衔,又是“换妻”游戏中的组织者,他被列为22名被告人之首。4月7日至8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对马尧海等人“聚众淫乱”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22人的被告阵容,创造了1997年修订刑法13年以来,以“聚众淫乱”罪名起诉的最高纪录。在两天的庭审中,除马尧海外,其余21名被告均表示认罪,其辩护人也都作了有罪辩护。马尧海的辩护人与检方就“聚众淫乱”的罪与非罪展开了辩论。马尧海的辩护人对其进行了无罪辩护。马尧海也高调的对外宣称“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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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南京副教授被从重处罚 一审获刑3年半马教授被社会的伪君子吞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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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南京副教授被从重处罚 一审获刑3年半法院最后按聚众淫乱定的罪,在这些男女中,大多不是真夫妻,言外之意,如果是真的夫妻交换,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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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南京副教授被从重处罚 一审获刑3年半摘自爱枣报:“[FONT=宋体]20日上午,南京秦淮区法院以聚众淫乱罪追究高校教师马某等22人刑责,其中马某因对”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重判,获刑3年半。这个我突然想到了另一个案件:云南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一审竟被判无罪,仅处罚金2万元。[/FONT][FONT=宋体]这两个案件中间有什么蹊跷,还希望法学专业的同学们出来科普下。[/FONT][FONT=宋体]我先科普一个历史:1984年,南京迟志强因“聚众”跳舞被判四年,该案是中国法治史上一个著名的以“流氓罪”处刑的案例。”[/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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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南京副教授被从重处罚 一审获刑3年半南京的法院总是判出一些很有争议性的案例。就连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也闹得是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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